CNAS-SC16:2011 良好生產規范(GMP)認證機構認可方案
時間:2011-03-10
CNAS-SC16:2011 良好生產規范(GMP)認證機構認可方案
被
CNAS-SC16:2014 良好生產規范(GMP)認證機構認可方案代替
1.1 本文件提出了對實施良好生產規范(GMP)認證(以下簡稱GMP 認證)的認證機構所應遵守的特定要求和指南,適用于CNAS 對實施GMP 認證的認證機構的認可工作。
1.2 本文件R 部分是對《認證機構認可規則》(CNAS-RC01)的補充規定和進一步說明。
1.3 本文件C 部分是對《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CNAS-CC01)的補充要求。
1.4 本文件G 部分是對CNAS-GC18《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 認證業務范圍管理實施指南》的補充。
1.5 除本文件的特殊規定或要求外,CNAS 制定的認可規則和管理體系認證機構的認可準則和指南均適用,應同時滿足這些文件的要求。
注:本文件的R 部分、C 部分和G 部分分別是對 CNAS 認可規則(R 和RC)類、認可準則(CC)類和認可指南(GC)類的補充,其效力等同于相應類別的認可規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