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認證機構:
為引導和規范直接涉碳類認證活動順利開展,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明確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要求的通知》(國認監〔2024〕3號),我委組織對各機構在國家認監委備案(2024年5月30日之前)的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進行了核查,現要求各機構根據核查結果(見附件)開展清理規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不屬于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范圍的,認證機構應當注銷備案規則,并對已發出的相關證書作出注銷或撤銷處理。
二、對屬于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范圍但不符合分類要求的,認證機構應當按照認證認可業務信息統一上報平臺(http://report.cnca.cn/irj/portal)發布的最新認證項目分類代碼,注銷原備案規則后重新進行備案。
三、對2024年5月30日之后備案的直接涉碳類規則,認證機構也應當按照上述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四、上述清理規范工作應當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委將按照規定對相關認證機構及其證書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我委將進一步強化對直接涉碳類認證活動的管理力度,對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及相關認證證書及時進行清理,保障直接涉碳類認證健康有序發展。
認證監管司工業品處:徐天峰 010-82260866
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王鵬 010-82261364
國家認監委秘書處
2024年7月2日
附件下載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掃一掃 即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