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已在我國生效實施,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備案涉及的境外生產廠商資質證明文件、上市銷售證明文件、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明文件、委托書(協議)等,按照以下要求執行:《公約》締約國出具的上述文件,只需辦理該國附加證明書,無需辦理該國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但中國外交部公布的《公約》締約國名單注釋中注明不適用的除外。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4月25日
有機產品認證(OP)
良好農業規范認證(GAP)
無糖食品認證
純糧固態白酒認證(BSS)
酒類產品質量安全認證(WQS)
代用茶產品質量安全認證(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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