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增強外貿發展內生動力,加快培育我省國際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品牌產品國際市場占有率和競爭力,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堅持實施國際自主品牌發展戰略,以打造自主品牌為引領,以強化自主創新為核心,以推行國際標準、國際認證為基礎,搭建載體平臺,完善政府推動、企業主動、社會服務的品牌培育聯動機制,積極營造有利于國際自主品牌發展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產品質量檔次提升,加快培育以品牌為核心的國際競爭新優勢,促進外貿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增強外貿可持續發展的新動力,提升我省出口產品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二)工作目標
重點培育50個左右云南省國際自主品牌,打造10個產業聚集度高、帶動作用強的地域品牌;積極推動市場主體開展國際商標注冊。充分發揮我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優勢,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的綠色食品自主出口品牌;不斷提高國際自主品牌產品在全省出口產品中的比重。
二、工作重點
(一)鼓勵企業加大自主出口品牌產品研發
引導企業走科技創新、商標運用與品牌提升的融合發展道路,支持企業加大自主出口品牌研發投入,覆蓋研發創新、生產制造、質量管理和營銷服務全過程。實施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建立企業技術中心,積極開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不斷提高自主出口品牌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支持企業運用現代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升產品質量、檔次和技術含量,推動傳統產業向國際同行業中高端邁進。著力構建產學研貿相結合的技術創新平臺,在機電產品、農產品、磷化工、生物醫藥、紡織服裝、輕工等重點出口領域、地區和龍頭企業建立實驗室、研發中心、品牌孵化推廣中心,夯實我省國際自主品牌發展基礎。(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國資委、商務廳、質監局、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企業國際商標注冊和國際認證
支持企業對標和接軌國際質量、環境及可持續發展的先進管理標準,健全完善產品供應鏈的管理控制和提高中高端產品的有效供給能力,鼓勵支持企業開展國際商標注冊,獲得國際高端市場的準入注冊及認證;支持企業開展國外專利申請,實行國際通行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等國際標準認證。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國際和國內先進標準的制定工作。在重點產業形成一系列國際先進、國內一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標準,提升我省自主品牌的國際認可度。(省商務廳、工商局、農業廳、質監局、知識產權局,昆明海關,貿促會云南省分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幫助企業搭建品牌推廣平臺和拓展營銷渠道
培育重點行業知名國際自主品牌,推動企業聯手在美國、歐洲、東南亞、中東等地區開展品牌推廣,在專業國際展會、中國品牌海外展中設立云南國際自主品牌專區,樹立我省國際自主品牌形象。組織企業參加美國食品展、法國食品展、德國科隆食品展、以色列國際農博會等國際展會,充分展示我省綠色食品自主出口品牌。支持企業參加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華東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南亞博覽會、昆明國際農業博覽會等展會,設立云南國際自主品牌展示館,提高我省國際自主品牌企業在國際性展會中的參展比重。通過設立云南精品常年展銷中心,打造“精品云南、世界共享”國際自主品牌海外展示平臺。支持企業采取自建、合資、合作等方式,在目標市場建立銷售、服務、配件供應、用戶培訓和信息反饋營銷網絡,實現由一般貿易向本地化運營轉變。支持社會機構或互聯網社會化組織推廣我省國際自主品牌,不斷拓展國際自主品牌的社會化傳播渠道。(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農業廳、外辦、質監局,貿促會云南省分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企業開展品牌國際并購
支持企業并購國外高端品牌、核心技術、研發能力和銷售渠道,在引進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的基礎上,消化吸收再創新,提升自主品牌的含金量。推動有條件的企業與全球知名跨國公司合作,以國際一流標準為引領,倒逼自身技術、質量、管理和服務不斷提升。(省商務廳、國資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質監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創新國際自主品牌發展模式
綜合運用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平臺等推廣我省國際自主品牌,創新“互聯網+品牌”營銷新模式,加強與阿里巴巴、速賣通等具有豐富國際客戶資源的跨國電商企業合作,依托中國(昆明)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外貿轉型升級基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打造具有云南整體特色的自主品牌產業集群,實現“線上產業鏈、線下產業園”的營銷模式。加快推進海外倉建設,在周邊國家和重點出口國別市場整合和新建海外倉,構建我省進出口海外倉供應鏈體系和品牌展示平臺。重點發揮綜合服務貿易平臺作用,力爭實現規模進一步擴大。支持內外貿結合的商品市場加強品牌建設,打造“前店后廠”出口產業鏈。(省商務廳、工商局,昆明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對企業創建品牌的宣傳培訓
開展品牌設計、研發、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國際認證、品牌推廣、知識產權保護等培訓,宣傳交流好經驗、好做法,提升品牌創建整體水平。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自主品牌的推介和傳播,加強對重點國際自主品牌在質量、信譽和服務等領域的宣傳,采取展會、產品展覽展示中心、多媒體等手段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我省國際自主品牌產品的國際知名度和美譽度。發揮我省駐境外商務代表處作用,為我省國際自主品牌企業海外推廣提供更多貿易投資和交流合作機會。(省商務廳、工商局、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知識產權培育和保護
把創建國際自主品牌與自主知識產權培育和保護有機結合起來。支持企業對知識產權的創造和運用,激發企業自主創新活力,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構筑企業國際競爭新優勢。完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系,培育專利、商標、著作權等代理服務機構,提高知識產權的管理與服務水平。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提升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能力。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支持企業開展維權工作,加大對企業知識產權涉外維權援助力度。(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工商局、知識產權局,昆明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完善省、州市、縣三級國際自主品牌梯隊培育機制,推動有關區域、產業的國際自主品牌建設發展。建立國際自主品牌培育工作協調機制,整合促進國際自主品牌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形成國際自主品牌培育工作合力。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結合本地實際,落實工作措施,積極為國際自主品牌培育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商務廳、工商局、財政廳,昆明海關,貿促會云南省分會等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資金支持。統籌利用各級有關財政資金培育國際自主品牌,支持重點企業開展國際商標注冊、專利申請、標準認定、設立境外研發中心和營銷網絡、兼并和收購境外品牌等。支持企業開展自主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對企業的政策宣傳和培訓力度,對在境內外有關展會中開展的品牌推廣、宣傳等活動給予支持。在不違反國際協定義務原則下,對推進國際自主品牌建設的企業給予支持。(省財政廳、商務廳、農業廳、工商局,昆明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健全公共服務。支持專業機構開展品牌管理咨詢、品牌運營、市場推廣、認證等專業服務,幫助企業制定品牌國際化發展戰略和品牌管理體系。發揮行業協會中介組織作用,建立健全國際自主品牌保護機制,完善海外市場信息和預警平臺建設。加強國際自主品牌培育人才隊伍建設,發揮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社會培訓機構作用,推動校企合作,培養品牌策劃、國際營銷、設計、標準化管理等專業人才。(省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工商局、質監局、知識產權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貿易便利化。對重點培育的國際自主品牌企業,鼓勵申報海關AEO(被認證的經營者)認證,在辦理出口種養殖基地及生產企業備案、推薦國外市場準入注冊、原產地證書簽證、國際技術貿易應對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推進構建完善公共技術服務支撐體系。(昆明海關,省商務廳、口岸辦,貿促會云南省分會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010-881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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