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品牌是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的追求,是供給側和需求側升級的方向。“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新品工程”)旨在通過產業產品培育,以聯盟認證形式,對符合認證標準、技術規范的地方特色產品和優勢產業開展自愿性認證,形成集質量、標準、服務、信譽、效益為一體,市場和社會公認的區域公共品牌。為推動“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促進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和特色產品質量提升,特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貫徹落實自治區第十次黨代會和自治區黨委十屆二次全體會議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促進消費向綠色、健康、安全發展,推動新疆產品向新疆品牌轉變,推動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良性循環,不斷提升新疆特色產品、優勢產業整體品牌形象和競爭力,助力新疆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牢固確立企業主體地位,加強政府引導、政策推動,營造共建共享的品牌環境。
公平自愿,開放有序。堅持企業自愿,認證標準與實施規則協調統一,營造市場準入暢通、開放有序、競爭充分、秩序規范、公正公平的市場環境。
標準引領,以質取勝。以質量為核心,加強“新疆品質”高標準體系建設,依靠質量創造市場競爭優勢,增強區域公共品牌核心競爭力,營造質優質穩的質量環境。
突出重點,分步推進。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瞄準國際先進水平為目標,根據特色產品和優勢產業發展現狀和特點,分類指導、梯次推進“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營造創新創造的發展環境。
(三)總體目標
力爭用5年的時間,著力構建“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培育、發展和保護機制,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國內先進、質量水平一流,具有我區特色的現代企業和產業集群,實現新疆特色產品生產標準化、產品品質化、銷售品牌化,“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和競爭力顯著提升,“新疆品質”產品成為促進我區優勢產業提質增效、助力鄉村振興、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
到2025年,逐步實現以下目標:
——建立完善“新品工程”工作體系,建立符合市場規律、社會認同的“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評價體系;
——制定一批國內一流、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新疆品質”標準,形成體現新疆產業特色、符合新疆高質量發展要求的“新疆品質”標準體系;
——培育一批區域特色明顯、市場知名度高、發展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企業;
——形成一批品質優良、美譽度高、競爭力強,能夠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需求的“新疆品質”產品;
——打造一支愛疆建疆、高素質的產業技術人才和品牌建設研究專業人才隊伍。
到2035年,“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產品質量大幅提升,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位居全國區域品牌前列,成為具備國際競爭力的區域公共品牌。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新疆品質”標準體系
推動標準體系建設,逐步形成“新疆品質”高質量標準體系。制定“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管理辦法,統一規范“新疆品質”標準在創新性、先進性、帶動性和責任性方面的基本要求。以區域特色產品和優勢產業為重點,圍繞林果、馕、葡萄酒、旅游、紡織服裝等研究高質量標準,建立健全規模養殖、循環型生態農業、農產品食品安全等綠色農業發展標準,將標準作為科技計劃的重要產出,強化標準核心技術指標研究,按行業職能分工研制形成關鍵指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的“新疆品質”產品認證標準。由自治區發布“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產品目錄,引導相關社會團體發布團體標準。鼓勵相關行業協會、自治區有社會知名度和行業影響力的企業主導和參與標準的制(修)訂,推動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的團體標準建設。(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林業和草原局)
(二)建立“新疆品質”認證體系
按照統一認證產品目錄、統一標準、統一認證規則、統一認證標志、統一認證監管等要求,建立“新疆品質”認證體系。自治區統一組建由認證機構、標準化機構、檢測機構等為成員的“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國際認證聯盟。“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國際認證聯盟設計確定認證標志,制定發布認證標志授權使用管理規定、認證實施規則和工作制度模式,按照企業自愿原則,開展“新疆品質”認證工作。加強“新疆品質”認證的國際交流與互認,推動新疆特色產品“走出去”。(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林業和草原局、烏魯木齊海關)
(三)建立“新疆品質”市場主體培育體系
按照品質優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的要求,推動質量管理、品牌創建、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創新,實現品質提升、產業發展的融合互動。以行業龍頭骨干企業、中小企業“隱形冠軍”、重點支持企業、現代產業集群為主體,梯次選擇一批企業為培育對象,逐步實施“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培育工程,促進企業加大質量提升、品牌培育和市場開拓,形成一批有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企業。各行業主管部門引導企業自愿申報“新疆品質”認證,積極支持企業加大建設投入,追求卓越質量,提升產品品質,提高品牌培育能力。鼓勵市場力量參與“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培育,建設專業化服務平臺,提供質量管理、品牌評價、檢驗檢測、人才培養等專業服務。(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國資委、林業和草原局、供銷社聯合社,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四)打造“新疆品質”品牌形象
圍繞自治區優勢產業和特色產品,以自治區重點抓好的“十大產業”為重點,推動新疆產品和服務高端化、品牌化,努力將“新疆品質”打造成代表新疆產業集群的知名品牌。發揮援疆資源優勢,積極對接產業援疆項目,開展“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活動,加強研究論證,不斷提升“新疆品質”的內涵,完善品牌培育機制。充分發揮地方資源、產業優勢,加快與主導產業融合,推進產業提質增效,開展“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規劃建設。組織開展“中國品牌日”“新疆品質”品牌宣傳周等活動,講好品牌故事,傳播品牌發展理念,積極開展品牌宣傳,不斷提高“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知名度。(牽頭單位: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和草原局、鄉村振興局、供銷社聯合社,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五)加強“新疆品質”營銷推介
實施“新疆品質”產品展示主題活動、展銷中心、連鎖店、主流超市、電商平臺、產品進景區等多渠道營銷網絡建設,創新線上線下營銷方式。依托國內外知名電商平臺,建立“新疆品質”產品網上商城,并支持地方和企業依托“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打造專業垂直電商平臺,推動“新疆品質”產品便捷進入平臺,實現線上銷售。依托新疆企業在全國各地設立的銷售網點,多形式舉辦展銷會、體驗式消費、專業推介會、高峰論壇等主題活動,推進在全國、特別是援疆省市設立集展示、訂貨、體驗、銷售為一體的“新疆品質”產品展銷中心、品牌連鎖店等,組織“新疆品質”產品整體打包進入主流超市或設立銷售專區、店中店,使其成為宣傳推介、配送營銷“新疆品質”產品的重要窗口。抓住“一帶一路”倡議發展機遇,以“新疆品質”品牌形象塑造傳播為動力,以認證交流互認為契機,進一步開拓外向型市場。(牽頭單位:自治區商務廳責任單位: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游廳、市場監管局、林業和草原局、鄉村振興局、工商聯、供銷社聯合社、烏魯木齊海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六)強化“新疆品質”品牌保護
加大對“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的保護力度,并納入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出臺相關保護政策。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加大對“新疆品質”獲證產品的監管力度,打擊虛假宣傳、商業詆毀“新疆品質”等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為。建立“新疆品質”電商質量監督機制,規范電商平臺管理。加強對“新疆品質”認證活動的監管,每年進行專項抽查,實行動態管理機制,確保“新疆品質”認證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加強質量誠信建設力度,將“新疆品質”產品監督抽查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新疆),記入企業名下,依法向社會公示,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建立企業對“新疆品質”標準研制、認證、咨詢機構評價反饋機制,暢通訴求反映渠道。開展質量基礎“一站式”服務,建設“新疆品質”公共服務平臺,強化產品質量提升、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認證、金融服務、電商、標準計量、培訓咨詢、產品質量追溯等功能一體化建設,形成資源、技術、人才與信息共享合力,提供面向企業、產業、區域,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全鏈條、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需求服務,為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加強科技創新、開拓市場、打造品牌提供信息咨詢、戰略指導、法律援助等服務。(牽頭單位: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司法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林業和草原局,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自治區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自治區“新品工程”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高度重視“新品工程”工作,建立相應的協調推進機制。
(二)完善制度供給。各地(州、市)要結合實際,發揮地區優勢、突出產業特色,研究制定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實施“新品工程”指導意見的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分年度、按計劃、有步驟地參與和推動“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建設。自治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研究、強化指導,制定具體實施政策,發揮職能優勢,形成打造“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的強大合力。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級財政做好相關經費保障工作,確保“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實施。自治區各部門在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時,向推進“新品工程”成效明顯的地(州、市)、縣(市、區)和企業傾斜。支持“新疆品質”品牌推廣應用,鼓勵“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科技項目。支持“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企業“走出去”,按相關規定給予外經貿發展相關資金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服務,向符合融資條件的“新疆品質”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等金融服務。鼓勵、支持在新疆登記注冊,實現卓越績效管理的“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的企業,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質量獎。
(四)強化監督考核。將“新品工程”工作納入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的質量工作考核,作為衡量質量工作開展情況的重要參考指標。加強對全區“新品工程”工作的督促指導,定期通報工作推進和完成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工作督查,促進“新品工程”規范化建設。
(五)建強人才隊伍。鼓勵自治區高校科研院所,開展面向企業的品牌建設研究,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建設與“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發展相關的學科專業,培養品牌研究相關人才。加快培養服務自治區支柱產業和戰略新興產業的急需緊缺人才,爭取國際和國家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和標準制訂工作組落戶新疆,為“新品工程”提供智力支持。鼓勵“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企業引進高技能人才,按照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待遇。建立健全專業人才激勵機制,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
(六)做好宣傳引導。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加大對“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的宣傳力度。注重總結、推廣“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好經驗、好做法,挖掘培育“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企業的成功案例,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引領更多的企業邁入“新疆品質”先進行列,使“新疆品質”區域公共品牌的活力在全區各地充分涌流,促進質量效益提升和產業轉型升級。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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