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世明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轉制為非營利法人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在建議中提出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公正性直接決定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結果是否可信可靠。公正性是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第一屬性。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公正性直接影響認證認可檢測結果的可信性,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公正性強,則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結果可信度高”,我們高度贊同。公正性是由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也是其發揮質量管理的“體檢證”、市場經濟的“信用證”、國際貿易的“通行證”的必然要求。
一、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企業化是改革發展的方向
影響公正性的因素比較多,而非營利法人機構僅僅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資人和經營者的利益分配沖動,并不是保證公正性的必要條件。從國家產業發展定位和國際貿易全球化趨勢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企業化是改革發展的方向。
(一)從國際看。雖然國際上早期將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定義為非營利組織,但隨著行業的不斷發展,逐步轉向企業化運營。據了解,目前國際上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的頭部機構絕大部分是企業公司法人,如SGS、歐陸、必維、天祥等機構。美國UL公司從十年前就開始公司化轉型,僅在總部保留標準制定部門的非營利屬性,其余從事認證檢測的部門都已經企業化了。
(二)從國內看。一是國家將認證檢驗檢測定位為生產性服務業、高技術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的重要門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業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營造各類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二是《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中強調“加快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轉企改制,與政府部門徹底脫鉤”,《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編辦 質檢總局關于整合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4〕號)要求“推進具備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行政部門脫鉤、轉企改制,推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層級整合,支持、鼓勵并購重組,做強做大”。三是與認證檢驗檢測行業一樣出具證書證明的其他評定領域,如環評、資產評估、監理等也都是公司化運作。
(三)發展現狀。
1. 認證機構。截至2022年5月底,全國認證機構達1007家,按照法人類型分,事業單位48家,社會團體2家,企業957家。截至2021年底,全國有效認證證書302萬余張;獲證組織86.72萬家。
2. 檢驗檢測機構。截至2021年底,我國獲得資質認定的各類檢驗檢測機構已超過5萬家,檢驗檢測市場結構進一步優化,近8年我國事業單位性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所占比重由40.60%下降到20.89%。
3. 認可機構。截至2021年底,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CNAS)累計認可各類認證機構216家,認可實驗室及相關機構13581家,獲認可現行有效認證證書約140萬張,認可覆蓋范圍和認可數量均處于國際領先。
隨著近年來改革發展,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的活力得到極大釋放,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得到很大提升,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總體運行良好,公正性和規范性得到較大的改善。
二、保證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公正性的措施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總體要求,我局秉持“既要放得開,又要管得住”的工作方針,從嚴把準入要求、強化機構監管兩個方面入手,保證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公正性,具體做法是:
(一)嚴格從業機構的準入關。
細化審批要求,將《認證認可條例》中關于公正性的原則要求落地落實,防止公正性流于“形式”和“口號”,把好準入關。在認證檢驗檢測機構準入審批過程中及后續資質符合性核查時,除了硬件條件之外,重點核查申請從業機構以下條件:一是要求從業機構須為獨立法人,確保其獨立自主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二是要求從業機構不得與行政機關和服務對象存在利益關系,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響客觀公正性的資助;三是要求從業機構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對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產品開發、營銷等活動;四是要求從業機構及其人員,對其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嚴格對從業機構的事中事后監管。
1. 明確監管職責。市場監管總局建立了分工明確的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政監管機制,總局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國監管工作,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具體負責管理、監督和協調轄區內監管工作。做好總局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的統籌協調和上下聯動,形成“全國一盤棋”的監管格局。
2. 做好日常、重點與專項監督相結合。一是日常監管以持續開展從業機構和人員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主要方式,主要通過現場檢查、檔案檢查等工作對機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總局成立4年以來,認證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面,每年的抽取概率在30%左右,共抽取770家認證機構進行檢查。共計向社會曝光了9家非法機構,查處536家次認證從業機構,撤銷19家虛假認證問題機構。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面,累計檢查機構6.4萬家次,查處違法違規案件1.1萬起,撤銷、注銷1043家檢驗檢測機構資質,移送公安司法機關33起違法案件。二是將從事涉及人身健康、國家安全領域的機構列為重點監督檢查對象。如:強制性認證指定機構和認可機構實施每年100%全覆蓋的監督檢查。三是對投訴舉報、風險監測、事故等情況進行研判,適時確定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監督檢查。總局成立4年以來,認證風險預警通告涉及認證機構78家次,向相關認證機構發送風險提示函共計50余份。
3. 加強信用監管,建立嚴重違法失信主體聯合懲戒機制、信用修復機制,推動構建信用評估機制。將8家嚴重違法失信的認證機構和3名認證人員納入認證領域失信“黑名單”,并已全部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4. 探索智慧監管,持續推進“認證行政監管系統”、“認證審核簽到系統”應用等工作,實現對認證關鍵環節和風險點的非現場監管,從體制機制上有效遏制認證審核人員不到現場等虛假認證問題。
通過多年監管實踐表明,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企業化,并沒有影響機構的公正性。
三、強化系統監管,確保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的公正性
經過多年的努力,認證檢測行業風氣持續向好,但行業機構規模偏小、能力偏弱,個別機構仍存在買證賣證、出假報告的問題,為維護認證檢驗檢測市場秩序,確保認證檢驗檢測機構獨立公正地開展工作。我局下一步將著力在如下方面加強工作。
(一)完善法規規章建設。
我局將結合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現狀,立足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繼續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認可機構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的修訂,研究起草《檢驗檢測條例》,讓公正性的規定更具體、更有操作性,為政策制訂和制度實施提供充分的法規依據。
(二)完善政策制度建設。
圍繞加快建設現代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產業體系,按照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性質認證檢驗檢測機構的市場化改革,支持認證檢驗檢測機構一體化發展,推動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服務業做優做強。
(三)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
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統籌組織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從業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開展問題靶向精準的監督檢查,提升檢查的針對性、有效性。
(四)健全認證風險監測預警追溯機制。
不斷完善風險信息采集渠道,及時發現、識別、研判檢驗檢測風險,并根據不同不風險提出相應預警措施。組織開展風險信息歸集、分析研判、風險監測預警以及風險處置、風險追溯等工作。
(五)完善信息監管機制。
不斷豐富和完善從業機構公開承諾、信息公示和誠信檔案建設,完善永久退出和終身禁入等失信懲戒機制,提高違法失信成本。做好與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異常經營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用監管措施的歸集和信息報送工作,切實規范認證檢驗檢測市場秩序。
(六)創新智慧監管。
積極推進智慧監管,用好總局的智慧監管平臺,加強與部門、跨區域、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的互聯互動,提升監管的效能和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七)強化隊伍建設
進一步推動省、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明確監管職能,加強基層市場監管所認證檢測監管人員的配備,大力加強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認證檢測監管隊伍的培訓和培訓的覆蓋面。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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