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戰略部署,率先在全國建立碳足跡標識認證體系,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根據《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監委秘書處關于支持以聯盟形式開展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的復函》等文件要求,我們制定了《創建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落實。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0月8日
創建粵港澳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工作方案(2023-2025)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戰略部署,率先在全國建立碳足跡標識認證體系,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根據《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監委秘書處關于支持以聯盟形式開展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的復函》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以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提升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能力,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推進綠色低碳國際互認合作,助力粵港澳大灣區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二、基本原則
創新驅動。堅持把創新作為第一驅動力,強化碳足跡標識認證的技術創新、制度創新、區域協同創新,促進大灣區協作和資源共享,實現碳足跡數據產業化應用,培育壯大綠色發展的新動力。
系統推進。堅持把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搭建大灣區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構建包括信息交互、綠色診斷、合格評定、教育培訓、宣傳推廣、應用采信等綜合性技術服務系統,充分發揮其在綠色低碳發展中的基礎與紐帶作用,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
開放合作。堅持以實現國際互認為目標,立足產業特點和綠色貿易需要,拓展多邊和雙邊合作機制建設,深化大灣區合作交流,實現碳足跡標準、認證、標識在大灣區協同落地,促進國際接軌互認。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底,建成大灣區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完成100類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配套技術文件、排放因子數據集及核算模型,600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示范。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步入規模化發展階段,帶動產業結構、生產生活方式、國際貿易綠色低碳轉型取得顯著成效,碳足跡標識廣泛應用,綠色消費供給大幅提高,大灣區綠色低碳示范引領作用明顯,實現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與國際接軌互認,為碳達峰、碳中和奠定堅實基礎。
(二)具體目標
2023年,初步構建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體系,初步建立排放因子數據集和核算模型。完成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制度設計,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產品目錄規劃,收集國際貿易需要的產品和主要消費品碳排放因子基礎數據,完成100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應用示范,對示范產品進行碳足跡數據核算和披露。
2024年,完善形成全國領先的創新型碳足跡排放因子數據集和核算模型,完善碳足跡標識認證服務大灣區優勢傳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運行機制。完成200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應用示范,鼓勵企業不斷降低產品碳排放,逐步實現碳足跡標識產品在綠色生產、綠色貿易、綠色消費場景應用,初步建立適應產業發展的制度健全、管理規范、運作良好的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運行機制。
2025年,探索碳足跡數據分級,實現碳足跡數據產業化應用,引領和推動產業結構、生產生活方式、國際貿易綠色低碳轉型升級。完成300個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應用示范,鼓勵企業不斷實施“碳減排”,參與自愿減排交易、碳普惠等,最終實現“碳中和”,基本建成規則流程清晰、應用場景豐富、系統完善的大灣區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
四、重點任務
(一)建立高效能組織管理機制
開展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制度設計,突出制度引領協調作用,加強大灣區區域政策銜接,成立領導小組和技術委員會,明確職能和運行機制,推進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對綠色低碳發展的促進作用。
1.成立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領導小組。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聯合香港品質保證局等有關單位成立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碳足跡項目的總體謀劃、統籌推進,組織指導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有關單位)
2.成立碳足跡創新技術委員會。依托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下設的碳足跡創新技術委員會組織實施,委員會秘書處設在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具體負責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的推進與實施。(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市檢測院)
3.建立健全管理機制。研究推進對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管理,包括碳足跡標識認證的組織管理、標識管理、監督管理、各參與主體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進行規范,保障碳足跡標識在大灣區不同區域協同落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各有關單位)
(二)構建統一的標準認證體系
與國際標準對接,完善碳足跡標準體系,制定認證實施規則,加強碳足跡服務技術保障,統一碳足跡標識,全面提升綠色低碳發展基礎能力,強化對產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技術支撐作用。
4.制定碳足跡技術標準。搭建大灣區碳足跡標準體系框架,包括碳足跡通用技術標準、不同類型產品碳足跡技術標準、數據質量評價技術標準;充分利用市場資源,鼓勵企業、行業協會、高校、技術機構等主動申報制修訂技術領先、市場成熟度高的標準,增加碳足跡標準的市場供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
5.制定碳足跡標識認證實施規則。基于生命周期理論,結合大灣區產業發展和產品特色,供應鏈覆蓋面,活動數據豐富程度,排放因子質量等級等因素,科學劃定碳足跡評價系統邊界和評價原則,形成碳足跡標識認證過程、方法、步驟的實施規則文件。(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各有關單位)
(三)打造綜合型數據服務基礎
建立碳足跡基礎數據集和核算模型,搭建大灣區碳足跡公共服務平臺,包括信息交互、綠色診斷、合格評定、教育培訓、宣傳推廣、應用采信等綠色低碳一站式綜合性服務,打造“綠色低碳+”,創新碳足跡數據產業化應用。
6.建立碳足跡基礎數據集。打造國內權威的、科學的、準確的碳足跡排放因子數據集,滿足出口企業國際貿易碳足跡標識要求,以及綠色消費產品碳足跡標識要求。按照產品類別,收集、計算、整理配套排放因子基礎數據集,對數據質量進行科學評價確認,引入碳計量溯源服務體系,通過樣本測量、動態跟蹤、線上系統等手段進行計量、監測、統計,由技術機構開展線上線下核查,保證碳足跡數據可追溯,保證數據質量和認可度。(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
7.搭建碳足跡核算模型。建立面向產品全生命周期供應鏈環境下的碳足跡核算模型,包括原材料獲取、制造、分銷、使用和回收處置各階段。根據產品特點,識別生命周期碳排放重點關鍵環節,明確不同產品的系統邊界及計算原則,保證碳足跡計算的科學性、統一性和透明性。(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
8.推動碳足跡數據產業化應用。收集、積累和分析碳足跡數據,提供產業低碳水平參考指數,以碳足跡數據為驅動和依據,開展信息交互、綠色診斷、合格評定、教育培訓、宣傳推廣等一站式綜合技術服務,助力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提升綠色低碳管理水平,推動碳足跡數據共享和應用,實現碳足跡數據產業化、商業化和市場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粵港澳大灣區(深港)計量檢測認證發展促進聯盟、各有關單位)
(四)開展重點產業示范工程
結合大灣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外向型產業,增加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創造新需求,培育新模式,開展碳足跡標識認證示范應用,為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支撐。
9.綠色低碳產業示范。選擇充儲能設施設備、能源電子、光伏光熱等綠色低碳戰略性
新興產業的重點產品開展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示范,形成綠色低碳核心競爭力,實現“產業綠色低碳化,綠色低碳產業化”。(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10.民生保障產業示范。選擇綠色屬性突出、消費量大的民生產品開展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示范,與消費場景充分互動,增加綠色消費產品供給,使消費者“有跡可循”,提升綠色消費意識。(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各有關單位)
11.外向型產業示范。選擇在國際綠色低碳貿易壁壘沖擊大、大灣區產業鏈完整的出口產品開展碳足跡標識認證示范,輻射產業及上下游供應鏈的低碳發展,應對綠色低碳技術貿易壁壘,增強國際貿易競爭力。(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12.供應鏈減碳示范。通過碳足跡標識認證,分析供應鏈減碳關鍵點,帶動綠色設計、綠色制造、綠色包裝、綠色物流、綠色回收與循環利用,推動綠色產業鏈與綠色供應鏈協同發展。(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
13.頭部企業率先示范。發揮行業頭部企業示范引領作用,樹立標桿典型,以點帶面,輻射產業及上下游供應鏈,形成一批效果突出、帶動性強的示范案例。(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五)推進融合性多場景協同采信
加強碳足跡與綠色采購、綠色建筑、碳普惠、綠色消費等相關政策的銜接和采信應用研究,促進綠色低碳多場景采信。
14.推進綠色采購場景采信。深入貫徹落實綠色采購政策,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鼓勵大型商超、電商采銷碳足跡標識認證產品,暢通碳足跡標識認證產品銷售渠道。(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15.推進綠色建筑場景采信。鼓勵新建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項目、公共設施引入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的產品和材料,鼓勵保障性住房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生態園區等政府投資工程率先應用,推動建筑領域低碳化。(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市工務署、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16.推進綠色生活場景采信。貫通深圳碳普惠體系,支持在公眾生活消費等碳普惠場景中引入碳足跡標識產品,鼓勵公眾購買和使用碳足跡標識產品,推動綠色生活消費方式加快形成。(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六)實現國際化多邊合作互認
對接國際高標準,提升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的國際化水平,保持國際貿易競爭力。
17.實現碳足跡標識認證灣區互認。在大灣區范圍內,推動碳足跡標識認證共建共治,實現標識互通互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
18.實現碳足跡標識認證國際互認。加強和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拓展碳足跡標識多邊和雙邊互認,推動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國際化。(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強化系統謀劃和穩步推進,建立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有力的工作機制,出臺符合實際的配套政策,加強政策協調和銜接,實現跨區域協作,打好政策組合拳,落實方案的目標和任務。(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二)強化部門聯動
加強部門間聯動合作與資源共享,推動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成為基礎性綠色低碳制度,實現碳足跡標識認證在綠色采購、綠色制造、綠色金融、綠色建筑、碳普惠、綠色消費等領域的應用與采信。(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局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住房建設局、市工務署、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三)落實資金支持
做好大灣區碳足跡標識認證體系建設基礎設施的資金保障工作,分年度納入主管部門資金預算,支持解決基礎共性問題,發揮政府資金引導功能,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增強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服務產業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四)注重品牌推廣
做好碳足跡政策解讀和綠色低碳宣傳教育,推廣碳足跡優秀案例,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利用香港國際化窗口優勢,傳播綠色低碳理念,推廣大灣區碳足跡品牌,引導公眾參與,通過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營造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新風尚,不斷提升大灣區碳足跡標識影響力。(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教育局、各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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