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認監委2021年7月30日發布的2021年第12號認監委關于發布新版《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新版《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為過渡期。
本次發布的實施規則與舊版對比,重大變化如下:
一、認證委托人條件發生變化
新版實施規則在舊版實施規則的基礎上增加了:
(1)未列入國家信用信息嚴重失信主體相關名錄;
(2)按照本規則規定的認證依據,建立和實施了HACCP體系,且體系有效運行3個月以上;
同時,舊版中的“五年內未因違反本規則6.2.2(4)、(5)條款而被認證機構撤銷認證證書”變更為:“三年內未因違反本規則4.2.2(4)或(5)條款而被認證機構撤銷HACCP認證證書”
二、監督審核周期發生變化
1、舊版實施規則5.6.1:監督審核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初次認證后的第一次監督審核應在第二階段審核最后一天起12個月內進行。
2、新版實施規則3.4.3:監督審核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初次認證后的第一次監督審核應在認證決定之日起12個月內進行。此后,監督審核應至少每個日歷年進行一次(再認證的年份除外),且兩次監督審核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15個月。
變化解讀:
重新界定了初次認證后第1次監督審核的時間,同時增加了每個日歷年至少審核1次且兩次監督審核間隔不超過15個月的要求。
三、最少審核時間發生變化
1、舊版實施規則中,現場最少審核時間僅僅與企業職工總數有關,如50人以下的企業(單一場所),初次認證現場審核人日數3天,監督審核現場審核人日數2天等。
2、新版實施規則:單一場所的最少審核時間為TS+TA,
其中:
基礎審核時間Ts =(TD+TH+TMS+TFTE)【TD?現場審核基本時間、TH?每個HACCP項目需要增加的審核天數、TMS?無相關的管理體系認證需要增加的審核天數、TFTE-基于員工數量需要增加的審核天數】,不同行業類別確定了不同的基礎審核時間;每增加一個審核場所需要增加的最少審核時間為最少現場審核時間的50%。
附加審核時間TA 根據企業人員規模(員工人數、HACCP項目)分別為1.0天、1.5天。
同時規定,最少審核時間包括初次認證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審核時間,但不包括審核準備和編制審核報告的時間;對規模小、風險和復雜程度低、體系成熟度高、自動化程度高以及其中心職能的集中化程度高的組織,可考慮減少增加場所的審核時間,但減少時間不能超過該場所基礎審核時間的50%。每個場所應分別增加相應的附加審核時間TA。
監督審核的最少時間為TS的三分之一+TA,且審核時間不應少于2天。
監督審核的最少時間為TS的三分之二+TA,且審核時間不應少于2天。
變化解讀:
能夠看出,新版實施規則對于最少審核時間的計算更加系統、更加細化。
***本次新版《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變化較大、較多,更多解讀稍后發布,請持續關注!
來源:本文食安庫(青島食安庫食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源。010-881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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