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認證機構:
中小微企業是市場經濟的組成部分,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切實發揮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對小微企業質量提升的作用,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20〕165號)和總局在福建召開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推進會工作要求,積極推廣在化工、金屬、機械、光電設備、信息技術等5個行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取得的試點經驗成果,結合我省實際,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強化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發揮認證認可制度優勢,深入貫徹黨的第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堅定不移建設制造強國、質量強國的要求,大力實施質量強國戰略,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甘發〔2020〕10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8〕145號)的部署要求。大力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有效提升產品服務質量,促進小微企業提檔升級,推動我省小微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各市州局要按照“一個行業一個行業抓質量提升”、“注重實效”的總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的基本思路,遵循“市場主導、突出特點、精準施策、試點推廣”的工作原則,摸清本地區小微企業質量管理有關方面的實際狀況,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的規劃目標,把小微企業管理提升工作融入地方經濟發展中。全面復制推廣總局試點成果,對照推行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應用ISO 9001提升質量管理的實施指南》,樹立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的標桿,務實開展相關行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力爭三年內(2023年底前),本地區相關行業小微企業的總體質量管理水平有顯著提升,同時,在推廣試點基礎上鼓勵各市、州擴大范圍。
三、工作安排
全省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從2021年1月起,采取推廣總局試點行業成果與省內擴大開展特色行業地方試點兩項工作同步實施。
(一)宣傳動員部署階段(2021年1至3月)
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工作,要從加快推進區域經濟產業發展特點出發,編制本地區“小微企業應用ISO 9001提升質量管理的培訓方案”和本地區相關行業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工作方案”,推廣落實總局發布的試點經驗成果,要主動對接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部門,選取確定本地區相關參與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小微企業(各地區原則上不少于2-3家),并將遴選企業的名單于2021年3月底前上報省局。
(二)指導幫扶提升階段(2021年4至10月)
各市、州局要積極發揮職能,精準實策,以復制推廣化工、金屬、機械、光電設備、信息技術等5個行業試點區域經驗成果為重點,依照總局編制的《小微企業應用ISO 9001提升質量管理的實施指南》和《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優良案例》,根據選取的幫扶企業自身特點和實際需求,選取相關認證機構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及技術支撐服務,幫助企業制定行之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專項方案,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對參與企業進行現場診斷、開展指導幫扶。認證機構對首次申請認證的企業要嚴格按照ISO 9001標準建立并運行質量管理體系,依法審核認證,嚴格認證服務質量,頒發相關認證證書。
(三)總結推廣成果階段(2021年11至12月)
各市、州局要及時對本轄區內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進行全面分析評估和總結。總結應包括小微企業管理體系建設情況、ISO 9001標準要求在相關企業實際生產運用過程的應用情況、企業人員質量能力提升情況、體系運行效果、企業自我改進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情況,以及企業質量提升整體成效等。對提升行動中的優良案例,各地要及時梳理、提煉并在本市、州轄區內的相關行業中積極推廣實施。
(四)擴大開展地方特色行業試點工作安排
在總局推廣5個行業試點外,要突出培育壯大地方特色產業,挖掘地方產業優勢和集群,通過認證認可提升服務供給質量,省局鼓勵各地區適時圍繞食品生產及加工、農業、林果、牧業、綠色生態產業、有機農產品,現代裝備、機械制造業等特色行業擴大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的試點范圍行動,省局將根據擴大試點地區情況協助組織有關專家開展指導幫扶行動。要及時總結試點工作情況,不斷完善充實試點行業小微企業提升質量管理實施指南的相關內容并在全省推廣。
(五)積極探索構建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建設。
切實因地制宜打造質量服務綜合體,結合加強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要求,省局鼓勵各地區和相關技術機構在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中,通過有機融合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質量管理等要素資源,不斷總結提升工作成效,探索構建面向企業、產業、區域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全鏈條、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要求,有力提升認證認可制度供給水平,增強有效性和服務性。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密組織實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工作,將其納入地方質量強市(縣)和質量提升行動進行統一部署;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主動對接同級政府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部門,積極爭取地方財政及其他相關方面對小微企業提升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大力支持,要用好本地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加強協調聯動,以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為契機,打造一批區域產品質量品牌,推出一批民營企業質量典范,提升區域產業發展保障能力與核心競爭能力。
(二)強化教育培訓,提升工作水平。各市、州局要積極組織轄區內的小微企業登錄市場監管總局“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服務平臺”(http://www.ccs-com.cn:8002)和“百萬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培訓平臺”(www.zrpx.org.cn),參加免費線上網絡培訓課程。各地也可根據當地企業的特點,采取組織企業座談會、推進會,開展分行業、分區域的小班化教學等形式,加強針對性培訓幫扶力度,全力提升認證企業內部管理和生產經營水平。
(三)加大支持力度,強化協同配合。鼓勵各地分行業、分區域地為小微企業提供具有針對性的精準幫扶,統籌發揮各方優惠政策的利好作用,縣(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尤其要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結合實際制定激勵政策、加強認證結果采信。鼓勵認證技術支撐機構免費為小微企業開展咨詢診斷、服務指導、建立體系等活動,并在審核認證等方面給予一定的費用優惠政策。鼓勵參加過市場監管總局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試點工作的認證機構積極主動參與,增強社會責任,廣泛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四)嚴格基本條件,抓好過程管控。選取小微企業和認證技術支撐機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小微企業應滿足的基本條件:
1.有一定質量管理基礎;
2.企業處于正常經營狀態;
3.未列入失信名單;
4.企業主要負責人有強烈質量提升意愿,愿意投入必要的資源(如人員調配、制度建設,相應的內部設施改進等)。
認證技術支撐機構應滿足的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認證業務包含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能夠認真遵守認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按照認證規則開展認證活動;
3.專業能力較強,社會責任感較強,自愿參與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能為企業提供有針對性服務的機構。
(五)認真總結經驗、樹立推廣典型。各市、州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認證機構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的督促指導,跟蹤推進。要充分利用“質量月”、“世界認可日”等時間節點,廣泛宣傳報道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活動的實踐內容、先進典型。要對提升行動中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進行總結,并將材料上報省局,省局將把2021年各地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情況納入目標任務考核內容。
聯系人:郭建忠
聯系電話:0931-8533252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