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監委關于發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 (2021年第2號)
時間:2021-01-13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制度,規范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活動,保證認證活動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根據《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等規定,認監委對2010年1月26日發布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認監委2010年第5號公告,以下稱舊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以下稱新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自發布之日施行。
二、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期間為過渡期。過渡期內,認證機構可按照新版或舊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認證。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應盡快依據新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修訂管理體系文件,并做好新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的宣貫。
三、對2021年7月1日后申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認證。
四、按舊版《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認證的獲證企業,由頒證認證機構結合監督審核活動進行轉換。
五、認監委2010年第5號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廢止。
認監委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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