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9年11月1日
湖北省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精神,全面實施質量強省戰略,推動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以建成質量強省為目標,以市場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根本途徑,將質量認證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強全面質量監管,通過3-5年努力,質量認證服務體系基本完善,檢測認證產業不斷壯大,服務保障經濟轉型發展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質量認證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各類質量認證證書數量等主要指標增長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各類企業組織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質量管理能力明顯增強,主要產品、工程、服務尤其是消費品、食品農產品的質量水平明顯提升,推動湖北制造加快實現“品質革命”,形成湖北高質量發展新優勢。
二、重點任務
(一)以質量認證打造創新驅動新優勢。
1.探索質量認證管理工具的創新。積極采用國際先進質量管理標準,將全面質量管理、六西格瑪、精益管理等國際先進質量管理方法結合湖北實際加以改造提升,探索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加強對中國質量獎、長江質量獎獲獎企業先進質量管理技術方法和經驗文化的提煉、應用和推廣,帶動更多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鼓勵工業消費品、建設工程、食品、藥品、農產品等各行業結合自身特點創新質量管理工具,推廣測量管理體系認證。(省經信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2.突出質量認證對政府質量治理方式轉變的積極作用。加強質量基礎建設投入,推廣質量管理標準和質量認證手段,提升質量治理能力。逐步推動各級政府部門特別是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推行質量管理體系,運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質量治理機制,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住建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3.強化質量認證對創新創造的服務保障。鼓勵圍繞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新業態等開展新型認證產品,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健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測評定的標準、檢測和認證方法,推動創新成果示范應用。支持企業對照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開展評定,探索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與質量、環境、測量等多體系融合的方法和路徑。推廣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和服務認證,鼓勵和保護自主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4.發揮質量認證對鄉村振興的促進作用。加快建立適應現代高效農業高質量發展的質量認證體系。積極開展有機、綠色農產品認證,加快推進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建設,大力增加健康優質的農產品供給。培育開發富硒認證等一批本土特色鮮明的農產品認證服務,推動農產品質量分級管理。在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等領域,積極推行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扶貧辦、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二)以質量認證打造制造強省、服務強省新優勢。
5.推動先進質量管理工具的本土化推廣應用。在積極探索新型質量管理工具開發的基礎上,積極推廣質量管理先進行業及企業的成果經驗。鼓勵企業開展國際先進質量管理標準本土化應用研究,推動質量管理先進標準、方法向一二三產業和社會治理等領域全面延伸。針對大中型企業、小微企業以及消費者的不同特點,培訓普及質量管理知識。發揮行業協會、專業機構等社會組織的服務職能,開展社會化、群眾性質量服務行動。發揮國有企業“主力軍”作用,帶動各行業質量管理水平整體提升。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推動質量管理全面提升。(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6.全面推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升級版”,拓展質量認證覆蓋面。運用新版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等國際先進標準、方法提升認證要求,以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改造傳統認證模式,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系統性升級,帶動企業質量管理全面升級。加強對獲證企業的培訓服務,全面完成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升級。開展質量認證實施情況調研,摸清我省企業質量管理狀況和認證需求。鼓勵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開展自愿性認證,推行企業承諾制,接受社會監督,通過認證提升產品質量和品牌信譽,推動在市場采購、行業管理、行政監管、社會治理等領域廣泛采信認證結果。(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7.大力推行本土高端品質認證。開展綠色有機、機器人、物聯網、城市軌道交通裝備等高端產品和健康、教育、體育、金融、電商等領域服務認證,推進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程,增加優質產品及服務供給,打造質量標桿。將認證情況納入全省各級政府質量獎考核項目,推進區域品牌建設,培育優勢產業和拳頭產品,提升區域經濟競爭力。(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武漢海關等分工負責)
8.廣泛推行服務認證。以第三方認證為手段開展服務行業質量監測與評估,推動行業標準化建設,開展服務質量認證推動服務質量分級,提升服務業整體品質。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在會展、金融、信息、物流運輸、工業設計、知識產權管理等領域建立一批服務認證制度,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高端化拓展。聚焦創造高品質生活,在教育、醫療、養老、旅游、文化、體育、電子商務、共享租賃等領域研究實施一批認證項目,促進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提升。(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等分工負責)
(三)以質量認證打造關鍵支撐新優勢。
9.營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檢驗檢測認證業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營造各類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制定促進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給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鼓勵組建產學研用一體化的檢驗檢測認證聯盟,推動檢驗檢測認證與產業經濟深度融合。圍繞區域產業特色,加強開發區或產業集聚區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質量提升和產業轉型提供公共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廳、省民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等分工負責)
10.促進行業機構改革發展。加快推進檢驗檢測認證機構整合,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機構與政府部門徹底脫鉤。鼓勵各級政府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跨區域、跨行業整合,推進檢驗檢測機構以資產、人員、設備等資源為紐帶,進行橫向、縱向整合,建立門類齊全、服務高效、核心競爭力較強的綜合檢驗檢測機構。培育操作規范、技術能力強、服務水平高、規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推動檢驗檢測認證服務業做優做大做強,實現檢驗檢測認證產業規模化、集團化、品牌化發展。健全市場化運行機制,形成各類市場主體自我激勵、自我約束的良性格局。(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等分工負責)
11.提升質量技術基礎服務能力。構建服務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的通用檢驗檢測認證體系,打造軍轉民、民參軍的能力驗證“直通車”。加強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質量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抓好中南大區高精度恒溫恒濕實驗室、湖北特檢院危化品包裝物檢測基地等項目建設,力爭達到國內一流水平。抓好公益性質量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全省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體系。圍繞全省20個千億元產業建設目標,超前布局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質量技術中心(含質檢中心、計量測試中心、標準驗證中心/創新基地等),對每個新批準的國家質量技術中心落實省財政最高補助2000萬元的激勵政策,盡快出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省級質量技術中心,所在地市、縣政府要在資金、用地保障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著力在通用設備制造、電力供應、有色金屬等產業補齊質量基礎服務短板。建成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湖北)武漢、鄂州兩個園區,推進檢驗檢測認證產業突破性發展。(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四)凈化質量認證市場環境。
12.完善認證監管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和信息共享平臺,推行“互聯網+認證監管”方式。加快“湖北省檢驗檢測認證監管服務系統”第三期建設,適時開放公眾監督服務頻道,向社會公開質量認證信息和監管信息,保障公眾知情權。加快制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地方標準,啟動認證機構監管地方標準制定工作,探索建立以信息公開為基石、公眾參與為紐帶、責任倒查為抓手、行業自律為補充的新型監管體系。(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13.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從業機構對檢驗檢測認證結果的主體責任、對產品質量的連帶責任,健全對參與檢驗檢測認證活動從業人員的全過程責任追究機制,建立出證人對檢驗檢測認證結果負總責制度,落實“誰出證,誰負責;誰簽字,誰擔責”。推行從業機構公開承諾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從業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誠信檔案,完善永久退出和終身禁入等失信懲戒機制,提高違法失信成本。(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14.加大認證認可監管力度。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和獲證企業、產品的聯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從事檢驗檢測認證活動和偽造、冒用、買賣認證證書或者認證標志等行為,嚴禁未獲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進入市場。(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等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15.加強組織領導。各市、州、縣人民政府要將質量認證體系建設工作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協調機制,落實工作責任。省直相關部門要建立日常監管和重大行動聯動機制,健全信息互享、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工作機制。(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16.加強宣傳推介。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創新宣傳方式,拓展宣傳渠道,廣泛開展宣講解讀、采訪報道、咨詢服務等專題宣貫活動,積極宣傳解讀質量認證體系建設政策規定,大力弘揚質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業家精神,傳播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全社會的質量意識。(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分工負責)
17.加強督促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把質量認證工作作為質量強省、強市、強縣戰略的重要內容,推動將質量認證工作納入政府質量工作考核。要強化督促檢查,對照重點任務完成、落實情況,認真梳理工作推動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改進工作措施。抓好試點示范,以點帶面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全面提升我省質量發展水平。(各市、州、縣人民政府和省直相關部門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