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縣畜牧業管理(農業農村)局,有關企業,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3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9〕44號)精神,按照農業農村部部署要求,積極開展非洲豬瘟常態化防控和區域化管理,創造性地落實好省政府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省局決定啟動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和評估認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與基本原則
深入實施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創建我省動物防疫安全企業,打造吉林省無疫小區公共品牌,進一步強化提升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能力,引領示范全省無疫小區建設工作。充分利用國家關于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的政策措施,重點把握“依法建設、科學推進、全面聯動、長效運維”的原則,充分發揮企業主體功能,運用并創新無疫小區建設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建設和評估進程。按照“啟動一批,評估一批,儲備一批,帶動一批”的基本思路,率先選擇一批生物安全水平較高的生豬企業作為我省首批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單位,進而帶動全省創新畜牧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科學擴大建設范圍和防控病種,夯實我省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安全基礎。
二、主要任務和時間步驟
2019年以來,已經有部分規模生豬企業開展了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工作。目前,在經過市縣推薦、省里初審、國家調研的基礎上,先期選擇中糧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吉林農安牧原農牧有限公司、撫松精氣神有機農業有限公司、吉林中新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吉林省荷風種豬繁育有限公司等5家規模生豬企業加速非洲豬瘟無疫小區建設和評估認證工作。加強企業所在區域市級、縣級動物防疫體系建設,健全動物防疫機構和隊伍,按照國家下發的《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管理技術規范》完善生豬企業軟硬件建設,開創我省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新格局。依據農業農村部部署精神和全國動物衛生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辦公室指導意見,遵循企業完善、縣級評估、省級自評、國家認證步驟安排,7月17日前,完善建設方案的書面申請與批復工作;7月25日前,完成軟硬件建設現場指導工作;8月1日前,生豬企業完成向縣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評估申請書》的提交工作;8月10日前,完成縣級評估和企業整改;8月15日前,完成市級對《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評估申請書》和縣級畜牧獸醫機構監管情況報告的審核,并提交省畜牧業管理局;9月10日前,完成省級自評和整改工作;9月20日前,向國家提出認證申請。
三、推進措施
(一)組織推動。省市縣三級分別成立非洲豬瘟無疫小區評估認證領導小組。相關企業要成立評估認證專門機構,由企業總負責人擔任領導,具體成員由分管負責人、防疫技術主管、評估認證專門聯絡員等組成。省局領導小組由程文軍副局長為組長,防疫監督處、獸醫藥政處、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省牧業信息中心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局防疫監督處組織辦理,全力開展非洲豬瘟無疫小區評估認證工作。適時組織相關人員考察學習無疫小區建設管理經驗,省局指派專班督導落實無疫小區評估認證各項準備工作。
(二)技術推動。充分依靠國家專家團隊技術指導,持續開展評估認證業務培訓,省局指派技術團隊包保幫扶市縣兩級畜牧獸醫工作機構和生豬企業完成相關任務。主要包括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管控、硬件設施建設、軟件資料梳理、企業技術人員培訓、申請書起草審核、迎接國家評估認證等。
(三)宣傳推動。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生豬企業要將思想統一到國家部署和省局具體安排上來,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渠道大力宣傳非洲豬瘟防控政策措施和技術措施,強化非洲豬瘟無疫小區評估認證的輿論氛圍。積極利用96605官方信息平臺引導各級畜牧獸醫工作機構、生豬企業和社會公眾認識并支持此項評估認證工作,大力宣傳生豬企業建設成果,提高企業知名度。
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協調相關市縣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和生豬企業建立日常工作調度和推動機制,按照主要任務和時間步驟,倒排工期、逐項督導、銷號管理。省局相關獸醫工作機構要按照領導小組的統籌安排,實行分線指導,全面深入市縣獸醫工作機構和生豬企業,對接細化推進措施,確保完成評估認證各項準備工作。
請各地和生豬企業7月15日前,將評估認證領導小組名單、評估認證專門機構成員報省局防疫監督處。
聯系人:劉新宇 電話(傳真):0431-88906672
郵箱:jilinfangyichu@163.com
附件:1.省局評估認證領導小組名單
2.省局評估認證工作專班
3.無非洲豬瘟小區硬件建設參考目錄
4.無非洲豬瘟小區軟件建設參考目錄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20年7月10日
(全文公開)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辦公室 2020年7月10日印發
附件1
省局評估認證小組名單
組 長:
程文軍 省畜牧業管理局副局長
副組長:
于本峰 省畜牧業管理局首席獸醫師
技術顧問:
胡業平 省畜牧業管理局原二級巡視員
成 員:
王曉鋒 省畜牧業管理局獸醫藥政處處長
孫福余 省畜牧業管理局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
崔立恒 省畜牧業管理局防疫監督處副處長
付殿國 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任守愛 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所長
侯緒森 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辦公室主任
柴方紅 省牧業信息中心主任
附件2
省局工作專班
一、綜合協調組
組長:崔立恒
成員:辛曉東、麻凱、劉新宇
二、疫控指導組
組長:付殿國
成員:潘榮輝、孫亮、吳丹、常帥
三、動監指導組
組長:任守愛
成員:錢志江、胡斌、顏宏剛、張可
四、屠宰監管指導組
組長:侯緒森
成員:宋亮、李真、馮凱、陳曦
五、信息宣傳組
組長:柴方紅
成員:李萌、楊靜、宋巖、魯明鶴
附件3
非洲豬瘟無疫小區硬件建設參考目錄
一、通用設施設備
1.完整暢通的排水系統
2.消毒設備
3.洗消中心或洗消點
4.防嚙齒動物、蚊蟲、防鳥、易感野生動物防范設施
5.封閉式專用運輸工具
6.應急物資
7.病害畜禽及廢棄物處理等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結合我省實際,原則上必須自建或自有)
8.污水、污物、排泄物處理設施
9.出豬間和出豬車道
11.完備的通風、溫度控制系統
12.獸醫室(設施設備齊全)
二、養殖場
養殖場除具備《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規定的設施設備外,還應當具備:
1.門禁
2.消毒池
3.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4.(養殖區及隔離舍)消毒池、消毒通道、更衣室
5.人員淋浴、更衣、消毒設備
6.疫苗冷凍(冷藏)設備
7.診療等防疫與治療設備
8.圍墻等有效的隔離設施
9.良好的采光、通風設施設備
10.防蠅、防蚊、防鼠、防鳥、防蟲設施
11.供水、供電設施設備
12.飼喂、飲水、消毒、清掃等器具(每棟飼養舍專用)
13.孵化場熏蒸消毒設施
三、屠宰場
屠宰場除具備《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規定的設施設備外,還應當具備:
1.門禁
2.消毒池
3.清洗消毒設施設備
4.隔離圈(設施設備齊全)
5.待宰圈(設施設備齊全)
6.急宰間(設施設備齊全)
7.實驗檢測室(設施設備齊全)
8.冷藏設施和場所(防蠅、防蚊、防鼠、防塵燈設施)
9.淋浴、更衣、消毒設備
10.良好的通風、排氣、排水裝置
11.足夠的供水設備
12.獸醫實驗室(設施設備齊全)
備注:
1.本目錄僅供參考,各有關單位可根據《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評估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2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自行調整完善。
2.以上目錄涉及的具體要求,可參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評估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2號)》等文件執行。
附件4
非洲豬瘟無疫小區軟件建設參考目錄
一、企業
(一)通用部分
1.無疫小區批復文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4.種畜禽生產許可證
5.畜禽養殖代碼、環評等其相關的資質證明
6.無疫小區區劃圖(各生產單元的自然地理屏障、人工物理屏障和緩沖區設置情況)
7.無疫小區組成生產單元一覽表
8.無疫小區各生產單元分布圖
9.工作人員健康證明
10.獸醫人員的執業獸醫資格證或助理執業獸醫資格證
11.生物安全管理手冊(包括生物安全計劃、標準操作程序和有關記錄表格,以及生物安全管理小組人員一覽表等)
12.生物安全管理體系和規定動物疫病狀況等定期內部審核與評估報告,以及整改情況總結
13.風險評估制度與記錄
14.規定動物疫病應急預案、制度及記錄
15.應急演練方案及應急反應演練記錄
16.應急物資儲備記錄
17.動物疫情報告制度與記錄
18.動物疫情報告流程圖
19.動物疫情處置記錄
20.清洗、消毒制度與程序(人員、場所、車輛、設施設備等)
21.清洗、消毒記錄(人員、場所、車輛、設施設備等)
22.監測計劃(方案、制度)
23.(預警)監測記錄
24.無害化處理制度與記錄
25.生產單位生產記錄
26.運輸車輛備案證明材料
27.運輸管理制度與記錄
28.可追溯管理制度與記錄
29.生物安全計劃審核與維護制度與記錄
30.生物安全措施評估制度與記錄
31.培訓的計劃(制度)、通知、簽到簿等相關佐證材料
32.外來人員、車輛、易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登記表
33.實驗室委托書(企業無實驗室,需委托第三方)
(二)養殖場
34.畜禽養殖檔案
35.養殖場(含孵化場)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與工作記錄(防疫設施設備、人員、防范野生易感動物等)
36.養殖場動物疫病檢疫、監測和疫情預警制度與記錄
37.養殖場免疫、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與記錄
38.養殖場環境風險管理程序
39.養殖場易感動物、人員、車輛移動控制程序
40.養殖場進、出場動物的裝運卸載程序
41.養殖場用藥規定和程序
42.養殖場畜禽群健康狀況日常觀察與記錄
43.養殖場疑似發病畜禽群的診斷與控制程序
44.養殖場滅鼠、殺蟲、防鳥、滅蚊蠅措施
45.養殖場糞便、污水、污染物、死淘畜禽等無害化處理程序
46.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檢疫申報書與審批表
47.跨省引進非乳用種用易感動物及其產品檢疫申報書與通知書
48.隔離檢疫制度
49.隔離檢疫記錄
(三)屠宰場
50.屠宰場(廠)管理制度(人員、設施設備、申報檢疫、疑似疫病報告、品質檢驗、檔案記錄等)
51.屠宰場(廠)記錄(畜禽來源、屠宰日期、數量、班次、批次、活畜禽運輸車輛牌照、屠宰加工、儲存場所、產品去向、消毒、冷庫溫度及出入庫記錄以及人員、設施設備使用記錄等)
(四)飼料場
52.飼料(加工)管理制度(設施設備、原料貯存與使用、飼料生產與使用等)
53.飼料(加工)管理記錄
二、官方獸醫機構
1.無疫小區批復文件
2.機構設置及職能圖
3.機構人員花名冊及人員檔案
4.2019-2020年度財政預算報告和財政部門下達資金的規
范性文件和相關財務憑證
5.培訓通知、簽到簿、培訓總結和授課資料等相關佐證材
料
6.毗鄰地區以及流行病學關聯地區非洲豬瘟的歷史狀況相
關材料
7.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非洲豬瘟的歷史狀況相關材料
8.無非洲豬瘟小區在規定時間內沒有發現病原的監測證明
材料
9.四類場所、牲畜交易市場以及動物診療機構分布圖
10.易感動物基本情況統計表(種類、數量、分布等)
11.非洲豬瘟防控規劃、計劃和實施方案
12.實驗室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13.實驗室管理制度
14.實驗室檢測等相關檔案記錄
15.樣品采集、保存、運輸制度與記錄
16.免疫、監管、疫病監測、疫情報告及應急處置等制度與
記錄
17.監測計劃(方案)
18.監管流程圖
19.風險評估制度
20.風險評估記錄及報告
21.運輸車輛備案證明材料
22.非洲豬瘟應急預案
23.應急物資儲備記錄
24.應急反應演練記錄
25.動物疫情報告制度與記錄
26.動物疫情報告流程圖
27.實驗室委托書(無實驗室,需委托第三方)
28.轄區內易感野生動物分布圖
三、緩沖區
1.免疫制度
2.免疫記錄
3.消毒制度
4.消毒記錄
5.監測預警制度
6.監測預警記錄
備注:
1.原則上無非洲豬瘟小區的所有生產單元都應有生物安全管理文件及相關記錄。
2.本目錄僅供參考,各有關單位可根據《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評估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2號)》的有關要求,結合各自實際情況,自行調整完善。
3.以上目錄涉及的具體要求,可參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管理技術規范》《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評估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42號)》等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