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將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行政許可事項委托區市場監管局實施的通告 (津市場監管規〔2020〕5號)
時間:2020-06-29
按照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為了優化營商環境,提高監督效能,助推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將由市級負責審批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行政許可事項委托各區市場監管局實施。
委托項目: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行政許可。申請單位應向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局提出申請,由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審批。申請單位地址跨區域變更時,由變更后的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相關申請的審批。
一、實施時間
自2020年8月1日起,委托項目的行政許可由區市場監管局實施,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委)不再受理委托項目的行政許可申請。
二、許可程序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許可規則要求開展許可工作。
各區市場監管局受理申請后,將申請材料交由天津市食品與工業產品許可證審核查驗中心(以下簡稱審查中心)進行技術評審,審查中心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技術評審后將評審結論(評審報告)交由各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審批。在審批發證階段使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內部審批表》(附件1,下稱《審批表》)進行逐級審批。
各區市場監管局在審批完成后,將所有許可事項的《審批表》發送至審查中心OA,將首次、復查的《審批表》發送至市市場監管委認證處OA,用于分配證書編號。
市市場監管委認證處在1個工作日內給出資質認定證書編號并告知相應區市場監管局。各區市場監管局在制證時,須在證書附表加蓋本局公章的騎縫章。
三、備案管理
已獲證檢驗檢測機構辦理各類備案事項,填寫對應備案表,交所在地的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備案。各區市場監管局確認備案后,將備案表掃描件交審查中心匯總歸檔。
四、其他事項
(一)過渡期的規定
2020年8月1日前已由市市場監管委受理委托項目的行政許可申請,繼續由市市場監管委負責辦理。
(二)空白證書管理
各區市場監管局要建立完善的空白(已加蓋市市場監管委印章)資質認定證書管理制度和使用臺帳,指定部門和專人負責該資質認定證書的管理。
資質認定證書、證書附表封皮向市市場監管委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處(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委認證處)領取,作廢證書、證書附表封皮需在領取新證書時交回。
(三)委托書的簽訂
各區市場監管局應填寫《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委托書》(附件2,一式二份),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區市場監管局印章并于2020年7月25日前將委托書報市市場監管委認證處。
附件:
1.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內部審批表
2.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委托書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