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認證監管工作的通知 (粵市監認監〔2019〕354號)
時間:2019-04-16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認證機構:
為深入貫徹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18〕173號),高質量推進我省質量認證體系建設,推動質量認證工作規范健康發展,現就加強認證監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落實責任,全面加強認證監管工作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要求,扎實做好認證機構及其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要調整充實監管人員隊伍,完善認證監管制度和工作臺賬,狠抓末端落實,做到全面有效監管。
二、加強監管,督促落實機構主體責任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認證認可業務綜合監管平臺,掌握轄區內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情況,嚴密組織認證監管活動。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認證機構認證質量自查工作的通知》(市監認證〔2019〕18號)要求,組織轄區內認證機構嚴肅認真開展自查,及時落實問題整改,并按時向總局、省局提交自查報告。要認真組織日常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糾治認證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認證機構依法依規開展認證活動,落實主體責任。
三、重點整治,規范認證市場秩序
各級認證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稽查部門的協調配合,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假冒偽劣重點領域治理工作實施方案(2019-2021)》(粵市監執監〔2019〕219號)要求,集中開展認證領域專項治理,嚴厲查處買賣認證證書、虛假認證和無證CCC認證產品生產、銷售等違法行為,大力整治認證亂象,規范認證市場秩序。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