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深入開展認證機構認證質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市監認證〔2019〕18號)
時間:2019-03-27
各認證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認證檢測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認證〔2018〕173號)及市場監管總局《假冒偽劣重點領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督促認證機構落實主體責任,深入排查認證質量風險,推動質量認證工作規范健康發展,經市場監管總局同意,決定組織開展認證機構認證質量自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工作部署
各認證機構要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以自查整改為契機,對本機構開展的所有認證活動進行一次全面自查。
(一)自查范圍
從認證方案的設計、認證全過程的實施、認證的資源配置和人員能力、認證人員的職業操守等方面,自查并清理整治存在的重大風險隱患,深入開展風險分析;結合對獲證組織的風險評價結果,從認證有效性、符合性等方面,加強證后監督。針對央視“3·15”晚會曝光的部分獲證企業,發證機構要迅速開展排查,對問題證書和認證企業嚴肅處理。
(二)自查重點
1. 認證機構合法合規方面。是否存在超出批準范圍從事認證活動;偽造認證檔案、記錄和資料,出具虛假認證結論、買證賣證;認證活動中增減、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程序;現場審核/檢查避重就輕、走過場,關鍵過程審核/檢查不到位;擅自降低認證標準要求,認證決定把關不嚴,降低門檻通過認證等問題。
2. 認證人員職業操守方面。是否存在審核員/檢查員擅自減少審核/檢查時間,甚至不到現場;審核員/檢查員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費用;認證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收取紅包等問題。
3. 獲證組織“兩張皮”現象方面。是否存在獲證組織管理文件形同虛設,與實際運行方法脫節;應付認證審核/檢查,突擊補記錄、補文件;未按認證要求組織生產,實際生產產品與獲證產品不一致,嚴重影響產品性能和安全等問題。
4. 機構自身能力建設方面。是否存在認證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不足、專業能力不強;認證管理制度不完善,認證質量追溯體系不健全;缺少關鍵過程控制要求,風險防控能力不足等問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各認證機構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本次認證質量自查,結合《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關于嚴格落實從業機構對認證結果主體責任的要求,以認證質量為工作核心,自覺維護認證在經濟發展中“傳遞信任、服務發展”的公信力,堅決從根本上改變“重發證,輕責任;重數量,輕質量”的不良現象。
(二)加強組織領導
各認證機構要迅速制訂自查工作方案,明確牽頭部門和工作人員,加強內設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和信息接口的完善,強化全員責任意識,確保本次自查工作落實到位。
(三)強化風險識別
各認證機構要深挖是否存在社會反映的“認證亂象”突出問題,充分識別關鍵環節中的各類認證風險,建立以“大數據”為基礎的風險管控機制,明確風險控制和處置要求。
(四)確保整改到位
各認證機構要明確整改要求,對自身問題不回避、不遮掩,以“刮骨療毒”的決心下大氣力整改;對獲證企業的問題要責令其整改,對問題證書嚴肅處理,并進行后續監督落實。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舉一反三,建立完善認證質量的保障制度,確保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真實有效。
(五)及時上報反饋
各認證機構要及時匯總分析本次自查整改情況(具體要求見附件),形成自查報告并加蓋認證機構公章,于2019年6月30日前報送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和認證機構注冊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聯 系 人: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 許士玉、朱海龍
聯系電話:010-82262756、82260746
聯系郵箱:zhuhl@cnca.gov.cn
附件:認證機構自查整改報告要求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認證機構自查整改報告要求
自查整改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認證機構基本情況
包括認證機構獲批從業范圍、發證總量及獲證組織數據,近2年發放證書數和暫停、撤銷、注銷證書數,近2年受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情況,認證機構資源配置和認證人員基本情況、人員管理制度等。
二、自查開展情況
包括自查實施方案或計劃,自查工作實施情況等。
三、自查發現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四、整改措施
包括認證機構對自查問題的處理結果。
五、對認證監督工作相關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