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有機產品認證標志使用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9-03-21
各地綠辦(中心)、獲證企業、有機檢查員:
近期,我中心連續收到多起關于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使用不規范的消費者投訴和監管協查函,問題主要是獲證企業使用的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不符合有機認證證書信息或產品規格等。結合在本年度不通知檢查工作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現提出以下幾點要求:
一、獲證企業應嚴格按照《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規則》(COFCC-GL-14)的規定使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產品包裝上印有“有機”字樣時,應按規定在最小銷售包裝上加施有機產品認證標志(防偽追溯標簽)、有機碼。應按照產品種類和規格申請訂購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在加貼使用時,不應用于其它產品種類或其它包裝規格。應使用當年有效證書申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有機碼,不應使用已過期證書對應的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和有機碼。
二、有機認證檢查員在實施現場檢查過程中,應對獲證企業銷售和標志使用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核實企業的銷售包裝是否使用的“有機”字樣,是否正確加貼或印刷有機產品認證標志(防偽追溯標簽)、有機碼,是否對有機產品認證標志(防偽追溯標簽)、有機碼的訂購、領用建立了有效的記錄,是否對已過期的有機產品認證標志(防偽追溯標簽)、有機碼進行了妥善的處理,并在《檢查報告》中對上述問題的檢查情況進行具體的敘述。
三、請各地綠辦(中心)關注本轄區內有機產品獲證企業用標情況,督促獲證企業正確使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防偽追溯標簽)、有機碼,確保有機產品銷售活動符合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特此通知。
201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