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藥總局網站幾乎要被各位食品從業者刷爆的情況下,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標簽規范技術指導原則(試行)正式稿和解讀文件終于和大家見面,食品伙伴網信息服務中心的嬰配注冊團隊仔細研讀最新文件,并將其與原征求意見稿進行比較,整理其中變化,對于企業而言,最大亮點莫過于正式稿允許標識產品廣告、企業宣傳及相關認證信息,明確了聲稱要求。
(一)正式稿PK征求意見稿
1、產品名稱
二者相比,“六不得”的基本原則不變,但正式稿中完全刪除了“六不得”中的舉例說明,而解讀文件中給出了舉例說明,并有所調整,詳情見下文。
2、進口配方乳粉可不標注標準代號
正式稿明確指出,國內生產企業需要標注所執行的產品標準代號,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則不需要標注產品標準代號。
3、產品名稱突出顯示發生微小變化
征求意見稿要求:產品名稱字體顏色與相應的淺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強烈反差。通用名稱字體、字號及顏色應保持一致,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上二分之一范圍內顯著位置標出。商品名稱字體和顏色不得比通用名稱更突出和顯著,其字體以單字面積計不得大于通用名稱所用字體面積的二分之一,商品名稱字號小于通用名稱。
正式稿要求:產品名稱字體顏色與相應背景顏色易于區分,可清晰辨識。通用名稱應當醒目、顯著,通用名稱不得分開標注。以單字面積計,商品名稱字體總面積不得大于通用名稱所用字體總面積的二分之一,商品名稱字號小于通用名稱。
二者相比,正式稿對產品名稱的突出顯示要求簡單明確,并且不再要求產品名稱必須在主要展示版面的上二分之一范圍內顯著位置標出,也不要求商品名稱字體和顏色不得比通用名稱更突出和顯著,僅對字體總面積、字號作相關規定。
4、允許標注產品廣告和企業宣傳等內容
正式稿刪除了禁止標注產品廣告和企業宣傳等內容的要求;這無疑是企業的一大福利。
5、可選擇標注聲稱與認證標識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可選擇標注內容為:可用于產品追溯、提醒或警示、產品售后服務的內容。
正式稿中除上述內容外,還增加了兩條,分別為:
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允許的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但應以文字形式標識在非主要展示版面;
2.獲得認證項目,可以文字或認證標識標注在非主要展示版面,并提交認定證書復印件;
征求意見稿中未對聲稱及其他標識做任何說明,而正式稿則給出了明確的規定,即標簽中允許出現合規的功能聲稱、含量聲稱及相關認證標示,但不得出現在主要展示面,避免企業以此作為賣點過度包裝產品,要注意的是聲稱的展示形式必須是用文字,而不能是圖形或符號。
6、標注生乳、原料乳粉來源的相關要求
正式稿明確指出,若標簽需要標注生乳、原料乳粉來源的,則企業需提供相關的證明性材料,這一點是征求意見稿未提及的地方,此要求針對的主要是進口原料。
另外,正式稿中生產日期的定義微有調整,保證了與現行有效標準文本GB 7718的一致性;為了避免與GB 7718的重復性說明,刪除了字體不得小于1.8毫米的要求。
(二)解讀明確的內容
1、產品名稱中的“六不得”舉例變化如下:
序號 |
六不得 |
正式稿解讀舉例 |
征求意見稿舉例 |
1 |
不得使用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詞語 |
“金裝”、“超級”、“升級”等; |
“金裝”、“超級”、“升級”、“博士” “冠軍”、“天才”等; |
2 |
不得使用涉及預防、治療、保健功能的詞語 |
“益眠”、“強體”等 |
“寶康”、“貝健”、“優護”等 |
3 |
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 |
“益智”、“益生菌”等 |
“益智” 、“聰明”、“貝聰”、“益生菌”等; |
4 |
不得使用庸俗或者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
“貴族” |
“金字塔”、“金皇后”、“名門貴族” |
5 |
不得使用人體組織器官等詞語 |
“心護”等 |
“心護”等 |
6 |
不得使用其他誤導消費者的詞語,如使用諧音字或形似字 |
“親體”、“母愛”、“仿生”等 |
- |
正式稿中刪除了“六不得”的舉例說明,而解讀文件中給出了“六不得”的舉例說明,且略微與意見稿不同,企業可自行品鑒。
2、進一步明確注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的條件
正式稿解讀指出:商品名稱可以是注冊商標或非注冊商標,但應符合《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相關規定,不符合《申請材料項目與要求》商品名稱規定的,不得作為商品名稱使用,不得與產品名稱連用,但可標注在主要展示版面的邊角。
3、明確聲稱標識要求
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用語標注。企業如果標注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外的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則需要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方可標注,這比GB 13432中的要求更加嚴格,GB 13432要求企業如果標注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外的含量聲稱和功能聲稱,應提供其他國家和(或)國際組織關于該物質功能聲稱用語的依據。
4、明確主要展示面
(1)明確主要展示面定義:
主要展示面指預包裝食品包裝物或包裝容器上容易被觀察到的版面。
(2)明確主要展示面可標示內容:
應標注產品名稱、規格(凈含量)、注冊號,也可標注已注冊商標。
5、明確羊奶粉標示
正式稿中對產品名稱中有動物性來源的標注與征求意見稿中一致,均是應當根據產品配方在配料表中如實標明使用的生乳、乳粉、乳清(蛋白)粉等乳制品原料的動物性來源。使用的乳制品原料有兩種以上動物性來源時,應當標明各種動物性來源原料所占比例。
此外,正式稿明確了產品名稱若為羊奶粉,則要求生乳和乳粉應全部來自羊,但此外其他乳原料,如水解乳清蛋白粉的來源并未要求必須來自羊,這無疑讓大多數羊奶粉企業松了一口氣。
6、一致性
正式稿同樣強調標簽樣稿中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需要與申請材料一致,除此之外,正式稿還要求產品標簽樣稿中的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應與申請材料及網上填報的內容一致。這提醒我們在網上申報的時候一定要嚴謹,保持材料的一致性。
總體而言,正式稿較之征求意見稿更加合理、更加規范,企業可展現個性化的信息,而不是千篇一律的范本,消費者也可對產品或企業有更多認識,便于個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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