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開展2017年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工作的通知(滬質技監認〔2017〕252號)
時間:2017-07-04
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發展局)、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家認監委關于印發<2017年認證認可專項監督檢查計劃>及有關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認法〔2017〕62號)和本市2017年認證監督管理工作部署要求,進一步強化本市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工作,規范食品農產品認證市場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2017年本市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日常監管
(一)參與范圍
各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農產品認證及相關生產、加工、銷售活動的日常監管,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負責全市重點區域獲認證食品農產品相關銷售活動的日常監管工作。
(二)總體要求
生產領域:各區市場監管局對本行政區域內有機產品認證獲證組織要做到全覆蓋檢查,并加大檢查頻次。
流通領域:各區市場監管局、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應當以有機產品為重點,對在售食品農產品開展認證符合性檢查。
(三)工作內容
1.生產領域的有機產品認證監管。按照國家認監委《有機產品認證監管指南》要求對獲證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并重點關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及有機碼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有機產品銷售證使用情況;認證機構現場檢查對投入品的關注情況;企業是否有使用禁用物質現象,是否保存采購、使用投入品記錄;環境和產品檢測情況是否符合要求;認證機構對有機生產緩沖帶設置、平行生產、物料衡算、輪作計劃制定和執行等關鍵生產環節審核及企業實施是否到位等。現場檢查應當填寫《有機產品認證獲證組織檢查表》(附件1)。認證機構和獲證組織違反法律法規的,應當依法處理,并將行政處罰信息及時報送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獲證組織違反有機產品生產規范要求的,還應當及時通報相關認證機構作進一步處理。
2.流通領域的有機產品認證監管。對在售有機產品開展認證符合性檢查,核對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有效性,檢查銷售企業對認證證書和銷售證的索證驗證情況。銷售企業存在違法銷售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涉及獲證組織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報獲證組織所在地認證監管部門。
各區市場監管局可結合實際自行組織開展有機產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
各單位應于10月15日前向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報送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年度總結和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2)。
二、專項檢查
(一)參與范圍
專項檢查由市質量技監局組織,各區市場監管局、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參與。
(二)工作內容
1.有機產品認證獲證組織監督檢查。市質量技監局將不定期組織相關區市場監管局,對本市部分有機產品認證獲證組織開展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認證和違法生產、加工活動。
2.生產領域有機產品監督抽查。委托有關檢驗檢測機構對本市生產領域的有機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對蔬菜、水果、糧谷、乳制品等有機產品進行抽檢,并對土壤和灌溉用水進行檢測,重點篩查農藥和重金屬殘留。相關區市場監管局應當結合獲證組織現場檢查工作配合檢驗檢測機構抽樣工作。
3.流通領域有機產品風險監測。委托有關檢驗檢測機構在本市部分區域及網絡銷售平臺開展在售有機產品風險監測,重點監測農藥和重金屬殘留等風險情況。相關區市場監管局及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應結合流通領域認證符合性檢查工作配合檢驗檢測機構抽樣工作。
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根據檢查要求制定有機產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并于10月30日前將抽查、監測結果和工作總結報送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
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聯系人:倪大偉,聯系電話:54263884, RTX:4019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