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泰和縣“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獎勵辦法的通知
時間:2017-03-17
各鄉鎮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墾殖場,縣政府有關部門,縣直有關單位:
《泰和縣“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獎勵辦法》已經縣人民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8月5日
泰和縣“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獎勵辦法
“三品一標”(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政府主導的安全優質農產品公共品牌。為推進全縣農業標準化生產,提升品牌戰略意識,鼓勵農產品生產企業或單位,積極申報“三品一標”農產品認證,加快“三品一標”認證步伐,實現綠色崛起、生態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范圍
1.首次獲得“三品一標”證書的企業或單位;
2.重新換發證獲得“三品一標”證書的企業或單位;
3.只取得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證,有機食品轉換認證的不列入獎勵范圍;
4.同一企業,同一產品,獲得“三品一標”多級認證,按最高等級獎勵;
5.企業管理體系健全,生產檔案記錄齊備,質量管理規范,沒有發生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企業。
二、獎勵內容及標準
獎補對象為年度內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的獲證企業或單位。
對首次獲得無公害農產品證書的企業或單位獎補0.5萬元;
對首次獲得綠色食品證書的企業或單位獎補1萬元;
對首次獲得有機食品證書的企業或單位獎補1.5萬元;
對首次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證書的企業或單位獎補3萬元;
對重新換發證獲得“三品一標”證書的企業或單位按相應標準折半獎補。
三、驗收考核辦法
“三品一標”首次獲證或重新換發證由企業或單位憑證書原件向縣農業局申報核實,報請縣委農工部組織驗收審核公示后,再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后兌現獎補。
四、2014年首次獲證或重新換發證的企業獲單位按原標準兌現獎補。
五、本辦法從2015年起實施,暫定為三年,具體事宜解釋權歸屬縣農業局、縣委農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