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農業委員會關于做好2017年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和產品復查換證工作的通知(渝農發〔2017〕20號)
時間:2017-01-18
各區縣(自治縣)農委、畜牧獸醫局,萬盛經開區農林局,委屬有關單位:
2017年,全市有235個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和564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證書(見附件)的有效期將陸續屆滿到期。為切實做好到期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和產品的復查換證工作,充分調動獲證單位重新申報的積極性,按照《
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程序》和《重慶市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精心組織,確保復查換證率
確保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和產品到期復查換證,鞏固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發展成果,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意義重大。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切實抓好今年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和產品到期復查換證工作。要制定復查換證工作方案,廣泛深入開展宣傳發動,及時組織對本轄區內需要復查換證產地和產品進行全面清理摸底,積極深入到期產品生產企業開展技術指導,充分調動獲證單位重新申報的積極性,確保復查換證率進一步提高。
二、規范申報,提高復查換證工作效率
重慶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受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和重慶市農業委員會委托對重新申請認定的產地和認證的產品進行復查,并對部分高風險獲證產品,進行隨機抽查。
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到期產地、產品復查換證的組織、材料初審和現場檢查工作。證書持有人應在有效期滿前90日,備齊相關申請材料向所在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產地和產品復查申請,經過初審和現場檢查合格后,將申請材料上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各區縣工作機構應根據本地區生產管理實際向申請單位提出檢測要求,申請單位未實施相應檢測的,各工作機構應在《申請和審查報告》的“縣地級工作機構推薦意見”欄中對該產品在證書有效期內質量是否穩定,以及是否出現過質量安全事故情況予以說明。
三、強化管理,確保無公害農產品持續健康發展
各區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全面清理轄區內復查換證產地和產品的基礎上,指導和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完成材料申報準備工作。到期未申請辦理復查換證和未通過復查換證申請的,原無公害產地認定證書和產品認證證書自動失效,并停止使用無公害農產品標志。各區縣要強化監管,確保無公害農產品持續健康發展。
各區縣工作機構要根據《無公害農產品標識征訂說明及使用規定》和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改進無公害農產品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農質安發〔2013〕18號)要求,加大對無公害農產品標識宣傳和推廣,科學做好標識的征訂工作。
四、有關要求
各區縣工作機構要加強與市中心的溝通與聯系,及時解決好復查換證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并按照產地認定、產品認證申報要求,提前60日將復查換證申報材料上報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保質保量完成2017復查換證工作。
聯系人:重慶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李學瓊,付春林
聯系電話:89075050、89075066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建新東路3號附1號(百業興大廈)20樓。
郵政編碼:400020
重慶市農業委員會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