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關于新鮮植物源性食品農產品出口印尼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質檢動函〔2016〕73號)
時間:2016-02-22
各直屬檢驗檢驗局,中國檢驗檢疫協會:
2015年印尼發布了農業部長4號令,要求自2016年2月17日起,103種進口植物源性食品農產品必須來自通過印尼食品安全體系認證的國家,未通過體系認證國家的食品農產品需隨附經印尼食品安全體系認證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總局現正在申請印尼國家食品安全體系認證。
為了避免對我輸印尼食品農產品貿易造成影響,總局向印尼主管部門提出了190家實驗室體系認證申請。目前,經多次技術磋商,印尼主管部門已認可了中方推薦的部分實驗室及其對部分產品的檢測項目,并將繼續評估其他實驗室和其他產品。為了保障我輸印尼植物源性食品農產品貿易發展,保護我方企業合法利益,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各局將印尼實施的相關法規(附件1)對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宣傳,并進行技術指導。
二、請獲得印尼官方認可的實驗室(名單見附件2)自即日起參照印尼官方要求(限量標準見附件3),應企業申請,對輸印尼植物源性食品農產品(附件2)開展有毒有害物質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出具相應報告。檢測報告須為中英文對照版本。檢測所涉及的費用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三、請各局通知企業要按照印尼官方的要求,在指定網站上(https://notice.karantina.pertanian.go.id/)對啟運出口的貨物實施預申報,并填寫檢測報告的相應信息(填寫注意事項見附件4)。
四、根據印尼方面反饋,其正在對中方推薦的其他實驗室進行評估,總局將不定期更新獲得印尼官方認可的實驗室、產品及檢測項目的名單,請及時關注總局網站信息。
各局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請與動植司或食品局聯系。
聯系人:動植司 駱軍,010-82261911,luoj@aqsiq.gov.cn
食品局 徐亮,010-82262021,xul1@aqsiq.gov.cn
質檢總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