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為貫徹國家認監委“創優服務、創新治理”總體要求,落實全國認證認可工作會議精神和《2015年上海市認證監督管理工作要點》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強化本市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工作,嚴厲打擊食品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活動中的相關認證違法行為,規范食品農產品認證市場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2015年本市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工作做出如下部署:
一、日常監管
(一)參與范圍
各區、縣認證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農產品認證及相關生產、加工、銷售活動的日常監管,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負責全市重點區域獲認證食品農產品相關銷售活動的日常監管。
(二)總體要求
生產領域:各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農產品認證獲證組織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檢查比例不低于3%;其中對有機產品獲證組織要做到全覆蓋檢查,并加大巡查頻次。
流通領域:各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應當在“五一”勞動節、“世界認可日”、“質量月”、國慶節等重要時間節點,以有機產品為重點,對在售食品農產品開展認證符合性檢查。
(三)工作內容
1.有機產品認證監管
生產領域:按照國家認監委《有機產品認證監管指南》(附件1)要求對獲證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并重點關注: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及有機碼使用是否符合要求;有機產品銷售證使用情況;認證機構現場檢查對投入品關注情況;企業是否有使用禁用物質現象,是否保存采購、使用投入品記錄;環境和產品檢測情況是否符合要求;認證機構對有機生產緩沖帶設置、平行生產、物料衡算、輪作計劃制定和執行等關鍵生產環節審核及企業實施是否到位等。現場檢查應當填寫《有機產品認證獲證組織檢查表》(附件2)。認證機構和獲證組織違反法律法規的,應當依法處理,并將行政處罰信息及時上報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獲證組織違反有機產品生產規范要求的,還應當及時通報相關認證機構做出進一步處理。
流通領域:對在售有機產品開展認證符合性檢查,核對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有效性,檢查銷售企業對認證證書和銷售證的索證驗證情況。銷售企業存在違法銷售行為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涉及獲證組織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通報獲證組織所在地認證監管部門。
各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可結合實際自行組織開展有機產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工作。
2.其他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
對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等食品農產品認證獲證組織開展認證有效性現場檢查。各單位按照《國務院食安辦等部門關于規范清真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通知》(食安辦z2014{6號)要求,配合當地食安辦、民族事務主管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大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打擊懲處力度,重點查處未經批準開展清真食品認證的情況。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應于10月15日前向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報送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年度總結和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附件3)。市質量技監局將根據各單位檢查任務和績效情況給予一定經費支持。
二、專項檢查
(一)參與范圍
各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相關檢驗檢測機構。
(二)工作內容
1.食品農產品獲證組織專項監督檢查
抽查本市有機產品、綠色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獲證組織,市質量技監局將于4-5月份組織相關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對100家左右的獲證組織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認證和違法生產、加工活動。
2.生產領域有機產品監督抽查
委托上海市德諾檢測有限公司對本市生產領域的有機產品開展監督抽查,對蔬菜、水果、糧谷、乳制品等有機產品進行抽檢,并對土壤和灌溉用水進行檢測,重點篩查農藥和重金屬殘留。相關區、縣認證監管部門應當結合獲證組織現場檢查工作配合檢驗檢測機構抽樣工作。
3.流通領域有機產品風險監測
委托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在本市中心城區、浦東新區、閔行區等區域及電商企業開展在售有機產品風險監測,以外地輸入的有機產品為主,重點監測農藥和重金屬殘留等風險情況。相關區、縣認證監管部門及市質量技監局執法總隊應結合流通領域認證符合性檢查工作配合檢驗檢測機構抽樣工作。
(三)工作要求
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應當根據檢查要求盡快制定有機產品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并于10月15日前將抽查、監測結果和工作總結報送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
市質量技監局認證處聯系人:倪大偉聯系電話:54263884
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