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畜牧局(辦、中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決定廢止《山東省家畜配種站點管理暫行辦法》(魯牧生字[2001]8號)、《山東省出口企業飼養場資格認證管理辦法》(魯牧生字[2001]18號)、《山東省動物診療管理辦法》(魯牧醫字[2003]54號)、《山東省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審查登記管理暫行辦法》(魯牧飼工字[2000]01號)以及與之相配套的有關文件。由其分別設定的家畜配種經營許可、出口企業飼養場資格認證、執業獸醫師資格認證、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經營企業審查登記停止實施。
請各市組織所轄縣(市、區)畜牧系統工作人員,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嚴格依法行政,積極推進依法治牧進程。
特此通知。
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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