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發布實施相關問題的通知
時間:2012-08-18
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認證認可協會,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國家認監委認證認可技術研究所,各食品農產品認證機構:
一、各認證機構根據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應當盡快完成本機構相關文件的修訂,并做好認證實施規則和
GB/T 27341《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 食品生產企業通用要求》、
GB 14881《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的宣貫工作。
二、自認證實施規則發布之日起,認證機構不得受理《HACCP體系認證依據與認證范圍(第一批)》(詳見國家認監委2011年第35號公告附件2,以下簡稱認證范圍)之外的組織的認證申請。
三、關于證書轉換的要求。認證實施規則發布日期之前已獲得HACCP體系認證證書,且在第一批認證范圍之內的獲證組織,應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按照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完成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逾期未完成證書轉換的情況,認證機構應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四、有關過渡期的要求。在認證實施規則發布日期之前,且在認證范圍之外,已頒發認證證書或已受理認證申請簽訂了認證合同的,認證機構應按機構自身規定,實施認證活動,認證證書在下次監督審核時自動失效。
五、認證實施規則自2012年5月1日起實施。在此日期前,鼓勵認證機構按照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對認證范圍之內申請認證的組織實施認證。
六、認證機構應當在實施認證審核前,通過“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上報審核方案及審核組人員名單,并接受和配合地方認證監管部門的監督或見證審核。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鼓勵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在出口備案管理工作中采用認證結果,并積極整合出口注冊備案監管和認證監管資源,進一步加強監管力量。
七、請中國認證認可協會在2012年4月1日前完成HACCP體系認證審核員注冊制度的建立,并組織做好相應的培訓、考試、注冊工作。
八、請合格評定認可中心根據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于2012年4月1日前完成HACCP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的編制及認可評審員人力資源的準備工作,并不遲于5月1日開始受理認可申請。
九、對于認證人員無法滿足《食品農產品認證機構認證人員注冊數量及專業要求》(國認注[2010]11號)規定的認證機構,國家認監委將按《認證認可條例》等規定處理。
聯系人:注冊管理部 孫璐、楊志剛
電 話:010-82262709 、82262765
傳 真:010-82260757
郵 箱:food@cnca.gov.cn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