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有機產品等食品農產品認證活動的緊急通知(國認注[2011]70號)
時間:2012-06-21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認監委信息中心,各食品農產品認證機構:
近段時間,社會各界對偽造、冒用、超期、超范圍使用有機產品認證證書、認證標志和違規認證、咨詢、數據不可查詢等問題反映強烈。各級質檢部門和相關認證機構根據各方反映情況,結合“雙打”、“質量月”等工作內容,迅速展開了整頓和自查工作,有效的遏制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為進一步規范有機認證等食品農產品認證活動,現就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請各認證機構立即根據《關于啟用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2.0版)的通知》(認辦注函[2011]212號)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對“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中本機構所有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的更新、完善工作,切實保障數據項目的完整、真實和準確。
二、請認監委信息中心在11月4日前完成對“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的數據分析,并向我委提交認證機構數據質量分析報告,明確各認證機構報送數據存在的問題。對于存在問題的,我委將根據《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對相關認證機構予以行政警告,并限期改正;對于問題嚴重的,在對相關認證機構行政警告的同時,暫時關閉該機構在“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的賦號權限,直至該認證機構更新、完善所有發證信息為止。
三、請認監委信息中心建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數據分析月報制,并根據數據分析結果和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定期向國家認監委提交分析報告和處理建議。
四、請各認證機構立即組織開展對所有有機產品認證獲證企業的突擊檢查,重點檢查獲證企業環境、生產過程、投入品和銷量、標志控制是否符合GB/T 19630-2005《有機產品》國家標準要求。對蜂蜜制品、奶制品、枸杞、蔬菜等高風險或敏感產品更要引起足夠重視。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暫停、撤銷其認證證書,并將相關突擊檢查工作報告在11月30日前報國家認監委,同時抄送屬地省級質監局和檢驗檢疫局。
五、請認可中心立即組織開展對所有有機產品認證機構的認可突擊檢查,重點檢查認證機構檢查組配備、標志發放及認證檢查等活動是否符合《有機產品管理辦法》、《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和GB/T19630《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情況。對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暫停、撤銷該認證機構認可資質;情況嚴重的,應當向國家認監委提出進行相應資質處罰的建議。請認可中心在12月31日前,向國家認監委提交相關突擊檢查報告。
六、請認證認可協會立即對食品農產品認證人員注冊制度進行風險評估,進一步嚴格人員注冊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提高準入門檻,適時統一組織開展相關食品農產品認證人員的持續教育,肅整認證人員隊伍,并將相關情況在12月31日前報國家認監委。
七、請各局根據各自分工,與相關部門做好配合,立即部署安排有機產品等食品農產品獲證企業、銷售場所的“拉網式”監督檢查工作。一是要重點查處偽造、冒用、超期、超范圍使用有機產品等食品農產品認證證書、認證標志的行為。涉及違法違規的,應當依據相關法規嚴格處理;二是要重點檢查轄區內所有有機認證等獲證企業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情況。發現問題的,嚴格按照《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條予以查處;三是重點檢查認證機構發證信息與“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相一致的情況。認證機構提供信息失實的,應當按照《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查處;認證機構未按照要求上報認證信息,自行編制認證證書編號放發認證證書,和相關組織所持有的認證證書在“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food.cnca.cn)”中沒有的,應當按照《認證認可條例》第七十一條查處。請各局將監督檢查情況在2011年12月31日前報國家認監委。
八、根據當前季節性消費情況,請各質量技術監督局采取在銷售場所張貼公告等方式,明示當前獲得有機認證螃蟹生產企業信息和舉報途徑、方式,指導廣大群眾明白消費,切實保護消費者利益。
國家認監委聯系人:程正華,王茂華,聯系電話:010-82262763,82262708,郵箱:chengzh@cnca.gov.cn,傳真:010-82260757。
附件: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