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檢測機構申請原料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檢測項目資質認定擴項有關事宜的通知(國認實函[2009]1號)
時間:2010-10-2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各有關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使有關檢測機構在國家處置“三鹿嬰幼兒奶粉事件”應急狀態結束后依法開展原料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檢測工作,有關檢測機構應通過相關三聚氰胺檢測標準(GB/T 22388-2008,GB/T 22400-2008)資質認定擴項。現就有關“三聚氰胺檢測”資質認定擴項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有關國家計量認證行業評審組應高度重視本轄區(本系統)有關實驗室“三聚氰胺檢測”資質認定擴項工作,確保相關檢測機構具備“三聚氰胺”檢測的法定資質。
二、對列入質檢總局《可檢測“三聚氰胺”的食品檢測機構名錄》并已經通過國家認監委組織的“乳品中三聚氰胺檢測能力驗證”的實驗室,資質認定發證機關直接批準該實驗室“三聚氰胺”檢測資質認定擴項,免于材料審核和現場評審;其他檢測機構,必須按照資質認定擴項程序正常辦理,如已參加國家認監委組織的“乳品中三聚氫胺檢測能力驗證”且結果滿意的,由發證機關直接審核、批準擴項,可免于現場評審。
三、獲得實驗室認可的,需向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申請認可擴項。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應根據上述資質認定擴項原則,簡化擴項程序。
四、需要申請飼料中“三聚氰胺檢測”項目資質認定擴項的,依據農業部頒布的《飼料中三聚氰胺的測定》(NY/T 1372-2007)行業標準,按照正常擴項程序辦理。
五、實驗室資質認定/實驗室認可證書在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半年內將到期的,按照規定向發證機構提出復查申請,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檢測資質認定擴項與復查評審一并進行,不再單獨辦理相關檢測標準的擴項。
工作中遇到其他有關具體問題,請及時與國家認監委實驗室部聯系。
聯系人:周剛 郭棟
電話:010—82262770 82262733
傳真:010—82260761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