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中國良好農業規范(GAP)認證制度,推動良好農業規范國家標準的貫徹實施,充分發揮認證認可對促進我國綜合農業生產能力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作用,國家認監委對2006年1月發布的《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實施規則(試行)》(CNCA-N-004:2006)進行了修訂。
現將修訂后的《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實施規則》(CNCA-N-004:2007)和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產品目錄予以公告,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良好農業規范認證實施規則》(CNCA-N-004:2007)
2.良好農業規范認證產品目錄
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010-881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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