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認證咨詢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局長令第82號)的規定,國家認監委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承辦其所轄區域內的認證咨詢機構的審批工作。為保障有機產品認證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引導有機產品生產和加工部門選擇經批準的有機產品認證咨詢機構開展認證咨詢,現將已獲得批準的具有有機產品認證咨詢范圍的機構名錄公告如下(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有機產品認證咨詢機構信息.xls
二○一○年十月八日
有機產品認證(OP)
良好農業規范認證(GAP)
無糖食品認證
純糧固態白酒認證(BSS)
酒類產品質量安全認證(WQS)
代用茶產品質量安全認證(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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