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第117號令)、《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第65號令)和國家認監委2010年18號公告(以下簡稱18號公告)的相關要求和規定,經專家委員會評審,現將18號公告的指定/調整決定予以公告(詳細內容見附件)。對本指定/調整決定有異議的,請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我委提出申訴或者投訴(請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附件: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驗室指定/調整決定(根據國家認監委2010年18號公告指定/調整)
申請指定序號 指定/調整實驗室名稱 授權實施規則號 授權產品名稱 授權檢測地域 備注 1 天水長城電器試驗研究所 CNCA-01C-010 低壓成套開關設備 全國 不含防火型母線槽、滑觸式母線槽 2 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檢測中心 CNCA-07C-031 移動用戶終端 國內外
二○一○年七月五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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