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一步加強認證執法監管工作,提高認證企業管理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和產品質量安全,按照國家認監委《關于通報2009年度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情況并部署2010年度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認注[2010]6號)文件要求和統一部署,省局決定在全省開展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工作。為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深入開展“質量提升”活動,通過對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的監督檢查,提高認證有效性,增強相關企業的質量誠信意識。探索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管的有效措施,努力在我省構建良好的認證監管工作體系。
二、檢查范圍和內容
監督檢查的范圍為無公害、有機產品認證情況。
監督檢查的重點:一是認證標志、認證證書的使用情況,有無偽造、冒用、超期、超范圍使用有機產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標志、認證證書行為的情況;二是獲證企業、產品是否持續符合認證要求;三是認證機構是否有違反認證實施規則開展認證,及是否有超范圍開展認證活動的情況。市(州)檢查的比例不低于轄區有效證書數量的40%.獲證企業、產品信息可登陸國家認監委網站“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查詢(用戶名及密碼均為:jlcsbt)。
三、時間安排
此次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工作大致分為四個階段。
準備階段:6月15日-6月30日,各市(州)局利用國家認監委網站“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提供的信息,結合轄區實際,確定檢查的企業、檢查的人員及檢查所需的文件,并對人員進行培訓等準備工作。
實施階段:7月1日-8月15日,嚴格按照省局的要求和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對獲證企業、產品進行監督檢查工作。
后處理階段: 8月15日-9月15日,通過監督檢查,對冒用、超期、超范圍使用認證標志、證書的情況以及發現獲證企業、產品存在不符合認證要求的,要依法進行查處;情況嚴重的,責令發證機構立即暫停或撤銷認證證書,并上報省局。在檢查中發現認證機構的認證活動存在違反行政規章、認證規則和標準要求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總結階段:9月15日-9月30日,對監督檢查情況進行匯總、總結。要認真總結監督檢查中好的做法和經驗,同時也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各市(州)局請于9月底前將書面總結及《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一)、(二)》(見附表)一并上報省局認評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各市(州)局負責組織本轄區內食品農產品認證有效性監督檢查工作。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視,根據本地無公害、有機產品認證情況制定本地區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認證監管職責,切實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嚴格檢查,力求實效。各市(州)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檢查表內容做好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邀請有關管理和技術專家參加。在檢查過程中,如遇到新情況和新問題,應及時向省局匯報,以便使問題能夠得到順利解決。
(三)及時總結,按時上報。各市(州)局可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檢查具體時間。但務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監督檢查及總結上報工作,總結要以正式文件及電子版兩種形式上報。省局將有針對性的對各市(地)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抽查,并對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附件】食品農產品認證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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