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綠辦(中心)、各綠色食品產品質量定點檢測機構:
為確保綠色食品認證的規范性和公正性,提升綠色食品品牌的公信力,促進事業又快又好發展,中心于5月13日組織有關科研單位、行業管理學會、省綠辦和生產企業的專家在京召開了“油炸食品(薯制品)及棕櫚油質量安全研討會”。根據專家意見并結合綠色食品發展現狀,中心就油炸食品認證及棕櫚油質量管理的有關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現通知如下:
一、 鑒于高溫油炸過程(指>130°C)可能產生有害致癌物質,停止所有高溫油炸食品的綠色食品認證申請。
二、 對于低溫(<130°C)油炸的其它類產品,如水果、蔬菜等,仍納入認證范圍。
三、鑒于油炸薯制品在油炸過程中產生有害物質可能性較高,停止油炸薯制品的綠色食品認證申請。
四、如生產實際中必須使用進口棕櫚油,而綠色食品棕櫚油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時,按以下規定進行質量管理:
(一) 棕櫚油應有固定的來源,申請認證時應提供購銷合同及近期批次購買發票復印件。
(二) 申請認證時應提供中心定點產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產品的特征指標及質量指標應符合《食用棕櫚油》(GB/T 15680-1995)標準4.1的要求;產品的衛生指標應符合《綠色食品食用植物油》(NY/T 751-2007)標準的3.5的要求。
五、請各地綠辦及時通知所轄區域內綠色食品高溫油炸食品及油炸薯制品生產企業,做好產品包裝材料印刷的規劃工作。綠色食品證書有效期滿后,各有關企業應立即停止在該產品包裝及廣告宣傳上使用綠色食品標志。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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