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證證書和標志
1.1 認證證書
1.1.1北京聯食認證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食認證”)的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是頒發給獲證方,證明其管理體系符合認證標準和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證明文件,即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1.1.2 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樣式,見附錄1。
1.2 管理體系認證標志
聯食認證的UFC認證標志是發布管理體系認證的專用標志。如下圖所示:
2 獲證組織使用認證證書的要求
2.1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只能由獲證組織在證書有效期內和獲準認證范圍內使用,不準以任何方式轉讓、出售或借用、冒用。
2.2獲證組織,可以在其公開出版物、宣傳品、網頁等載體上展示認證證書,但應保證其清晰可辨。
2.3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經聯食認證監督審核被確認保持注冊資格后,獲證組織方可繼續使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4因不符合認證要求,被暫停、撤銷認證資格時,應停止使用認證證書。撤銷認證資格時,將認證證書交回聯食認證。
2.5上一周期認證證書過期失效后,如果根據審核方案調整要求實施了再認證活動。頒發的再認證證書上,需標示當前認證周期的開始時間和截止時間。開始時間不早于再認證決定時間;截止日間從上一認證周期截止日算起。同時應標示出上一認證周期截止時間和再認證審核的時間。
3 獲證使用UFC認證標識、認可標識的要求。
3.1聯食認證擁有UFC認證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獲證組織在認證有效期內和認證范圍內使用聯食認證UFC認證標識。
3.2 獲證組織不得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UFC認證標識。但在滿足以下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產品或包裝上以文字的形式聲明其管理體系獲得認證:
聲明的內容包括:
----獲證組織的名稱;
----管理體系類型和適用標準;
----UFC的全稱。
3.3 UFC認證標識可以用在有關文件、用作宣傳的文具、郵政信件和出版物上,并在標識下方標注認證注冊號。
3.4使用UFC認證標識等圖案時,必須根據聯食認證提供的圖樣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得變形使用,字跡必須清晰。
3.5 獲證組織使用UFC認證標識前,應將使用方案提交聯食認證市場服務部備案。并應接受聯食認證審核組對認證證書和UFC認證標識使用符合性的現場檢查。存在不符合時,按要求予以整改。
3.6對誤用或濫用認證證書、認證標識的處理
3.6.1獲證組織不得進行被聯食認證認為是誤導顧客的錯誤宣傳,一經發現不正確的宣傳和誤導使用認證證書和標識,聯食認證將采取下列監管措施直至撤銷認證資格,采取的措施如下:
a)開出不符合報告,要求獲證組織采取糾正措施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聯食認證質量部,聯食認證在監督審核時予以現場驗證;
b)獲證組織不能按期完成整改,聯食認證視其為侵權行為,暫停其認證資格,并要求獲證組織作出消除影響的承諾和保證;
c)當問題嚴重時,聯食認證將撤銷其認證資格,并采取適當的法律手段。
3.6.2認證證書和標識暫停使用和恢復
當獲證組織被聯食認證暫停認證注冊資格時,書面通知其暫停其證書和標識的使用。當獲證組織被聯食認證批準恢復其認證資格時,由市場服務部發出《恢復認證資格通知書》書面通知其可以恢復使用認證證書和標識。
3.6.3當獲證組織的認證資格被撤銷或注銷后,應立即停止使用認證證書和標識。
3.7 HACCP認證標志
3.7.1 獲證組織可在認證證書、印刷品、網站和其他宣傳資料中使用HACCP認證標志(如圖1所示)。使用HACCP認證標志可以等比例放大或縮小,但不應變形、變色。如其他文字或圖像均為黑白,允許使用黑白標識。
3.7.2 獲證組織不得在產品、產品標簽及產品內、外包裝上使用HACCP認證標志。
附錄1: